2019年4月6日星期六



       所谓应酬和知心老友欢聚完全是两回事,因此:如果没有必要(所谓“必要”,这里头可能有许多人情因素,也可能有很多很多复杂的利益关系得失考量,反正都离不开“人在江湖”!),或除了别有居心的“有志之士”,谁又愿意浪费光阴精神去干这种事?但!除非遁世隐居,能够有条件能力修养道行做到完全不理世事,否则,人总离不了“江湖”!
       记得多年前还算年轻时,由于某种机缘关系,常出席一些外国大使馆的大小仪式宴请。也许是一种文化或风尚?也无论是否附庸风雅,外国人尤其是欧洲人都喜欢“沾艺术家的光”,就和旧时的中国人大都尊敬读书人一样,这也算是一种正面的文化心态吧?在这类场合,有几次遇见已故的著名书法家潘受先生以及新加坡第一代画家刘抗先生等几位当年名满本地艺坛的老前辈。那时,他们年纪都有80上下了,虽然一派老态龙钟,还是兴致勃勃“不辞劳苦”的前来(助兴?)。这也许是老一辈华人礼尚往来的礼数观念 - 人家给你面子,你总得给人家面子。
       只是往往为了这个“面子”问题,除了牺牲时间精神,有时也要牺牲和家人团聚的时光,无奈勉为之,最终却常发现,你的参与只是为了成全某种宁濫勿缺或“言不及义”的聚会“氛围”而已,其实无论你在与不在都没多大分别只是,有时将心一横“不给面子”,人家便觉得你“。若经常来者不拒,家人又会埋怨你重“友”轻“家”(和“重色轻友”异曲同工?)。或许,向来做人不够细致敏感,在“人家”和“家人”之间,似乎无论如何都总会得罪人!
       “给面子”有时求的仿佛是种(对人对己的)心安,“人到无求品自高”又谈何容易?!景仰艺坛前辈们的德行风范,只是当自己也到了80上下时,希望不必再做无谓的应酬。
20.7.2015/6.4.2019
老照片:1970年代澳洲友人Bruce偕同友人来新游玩,和一班新加坡朋友包括谭泽江,易有伍,吴奕明,陈金练以及已故的洪彩兰在当年的日本花园(?)留影。蓦然回首,岁月如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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