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给一次机会?!
今天在FB上和一位心地善良的博士网友就最近新加坡国立大学校园偷窥事件的公众反应来回了几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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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学校的功能在于教化,不是惩戒。
我曰:我们的学校真的两方面都能吗?
网友:要懲戒學生,找法庭和監獄。
我曰:哈哈哈哈!您真幽默!
网友:找学校严惩学生,那不是把劲用在错的地方了吗?
我曰:国有国法,校有校规,不一定就是严惩,但必须有纪律观念,什么叫做教育?其中包括做人的道理以及必要的(对亲人或他人的)责任感,学校不能对学生灌输良好的价值观,已经是失职了?
偷窥事件引发了许多人对偷窥者的愤怒声讨,但也有少部分人认为偷窥者(以及其家长家人!)身心都已经受到了一定的惩罚和折磨,应该给他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不应该因此而毁了他的大好前程!我想这两种反应在不同程度上都是合乎人性的?
然而问题是:有关偷窥一类的事在国大校园里仿佛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了,有网友说,在过去四年间已经发生过20起,根据有关事件受害者说,有100位有类似经历的国大女生也和她联系“分享”经验!
如果真实情况如此,这倒很令人吃惊!不知道这是否也是一种“世界纪录”?如果这回不是有受害者坚决坚持投诉,也许也没有多少人知道国大在这方面居然有这么大的“成就”?
为何在一所号称世界级以及名列前茅的教育学府里允许这种没有文化不道德的事一而再再而三频频发生?所谓“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没用错成语吧?)?造成今日如此局面,有关方面是否也有一定责任?又是否有负许多学生家长们的付托信任?有关方面的善后“行动”又是否有足够的智慧?对犯事者能“原谅”到什么程度以及将如何面对社会上有关“公平公正”与否的种种质疑?
无论如何,有一句有关教育的至理名言,不知今天大学里有几位“教授”懂得?还记得?或仍身体力行?那就是三字经里的“教不严,师之惰”,这里的“严”不只是指学术上,更重要是做人的道理(道德价值观),一个学生很会读书考试但“心术不正”!长远来说对国家社会是好是坏可想而知?
如此看来,应否要原谅或再给一次机会的也许不只是那位犯错的学生,还有我们的学校(教育)?因为,归根结底或一般来说,有这样的学校,就会有这样的学生?尤其在此时此地?
23.4.2019
网上照片:国大宿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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