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感叹之十:
包青天
前些日子偶尔在网上看到昔日台湾电视连续剧《包青天》,不禁有感:今天的许多中港台电影要不是歪曲史实不符原作精神,便是雷声大雨点小虎头蛇尾缺乏诚意,空有种种前所未有的好条件以及最现代的科技衬托,到头来所拍出来的“娱乐”电影除了往往并不“娱乐”,便是不合情理惨不忍睹!
如今网上视频选择繁多,因此无论新旧,很多电影都能在网上看到。选择既多,一不耐烦便马上“转台”。但日前看《包青天》却没有这样的冲动,虽然有时剧情稍嫌啰嗦,但基本合情合理,一般也还能接受。
且不论这些,能吸引我最关键的原因是文化上的共鸣,简单的来说,虽然只是一种野史传说?《包青天》把华人传统里的的许多伦理道德价值观和人性善恶都一一真实的反映出来,这种“标准”也许放诸四海皆准?
最令人感觉痛快的是,剧中包公断案的明察秋毫以及干脆利落,包公仿佛代表了古代律法与人性道德所融为一体的价值观。或许?就和《聊斋志异》等等反映古代民间疾苦的“鬼故事”一样?“包青天”也许是古代封建腐败社会里人们的希望或梦想?看看今时今日许多劳民伤财费时失事有关法律法制的事,今天许多人何尝不也有所同感?!所谓法律或国家律法,其中更多是为了执法者的方便(同时增加某些人的收入?)?还是为了人民的福祉?究竟其中还剩下多少正义?!
9.9.2019
网上图片:包青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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