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忌?
日前海峡时报(18/4/2010)刊登了李玮玲小姐的一篇文章 - My principles over my life (我重视原则更甚于生命)。文章描述了李小姐十多年前在美国克里夫兰的一段惊险经历。
话说有一回她在前往基督教青年会 (YMCA) 游泳时,在路上碰到一个自称有枪的女性黑人,该黑人要挟李小姐给她三块钱美金,说是给小孩买尿片的。李小姐怀疑她可能会把钱用在毒品上因而拒绝给她,双方对峙了一阵子,后来李小姐乘机逃脱了…………. 。这件事后来李小姐家人朋友们知道了都说这是“疯狂行为”!但李小姐却表示,也许别人会认为她这样做不明智甚至不正常 (eccentric),但她宁死也不会违背个人原则 - 无论是三块钱或一百万,她都不会给一个瘾君子钱(去买毒品)!
必须佩服李玮玲小姐的勇气以及她对做人原则的坚持!有关文章也写得很引人入胜。美中不足的是:李小姐在文章里如此形容她的原则 - There is a Chinese saying: “I will not bow for five bushels of paddy.” 李小姐的这句话明显是来自陶渊明的“不为五斗米折腰”!这当然是种令人钦佩的精神,也是一种华人传统里所尊崇的品德。只是另一方面,必须说李小姐也许不很了解这句话的原意。虽然也和做人原则有关,但“不为五斗米折腰”主要还是在形容一个人不恋栈权位的风骨气节。
早报作为本地唯一华文大报,对华文华语的“以正视听”应不落人后才是,不知道有没有人曾向李玮玲小姐提起过这个问题?我很愿意这样做,但这篇文章若投到早报去肯定又是石沉大海(前“文”可鉴)?不为什么,也许只是为了“李玮玲”这三个字?!只是从李玮玲小姐的文章气质来看,相信她不是那种小心眼,介意别人提意见的人,况且,中文本非她的强项,却肯定是一份主流华文报的生存基础。华人也有句话:“阎王易与,小鬼难缠”,但这种无谓的担心可能是多余的 -“上头”也许根本就不在意?到头来自我设限只反映了一种自我保护式的官僚嘴脸,无形之中也让人怀疑本地所谓的言论自由。
6.5.2010/27.2.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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