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道歉”
今天读联合早报,看到有关“滨海艺术中心音乐厅断电,华文报合唱团摸黑完成演出”的报导。
其实有关滨海艺术中心音乐厅运作上的问题,岂止华文报合唱团所经历和面对的而已,别的不说,就说我和一个熟人的“遭遇”罢。
记得2003年我在新加坡交响乐团驻团作曲“任上”时,有两场交响乐团滨海艺术中心的演出都有我的作品。倒霉的是:两首作品的现场录音都出了问题 - 一首电子干扰杂音层出不穷,另一首干脆录成了mono - 单声道!失望之余,几经周折,终于联络上了有关“音响负责人”,他只是支吾其词,顾左右而言其他,更没有一丝歉意。于是便直接写信给滨海艺术中心的CEO潘传顺先生,他倒有回信,但在字迹潦草的信里,除了表示他了解我的“担忧”以及感谢我的“回馈意见”以外,并没有多少“抱歉”的痕迹,最终也不了了之!
我在交响乐团工作的朋友(姑隐其名),在本地音乐界也算“资深”,他的“遭遇”是:有一回乐团演出时在台下“值勤”,一不小心走出了音乐厅,想要再进入音乐厅时,却被挡驾。无论他如何解释以及表明身份,有关工作人员就是死活不让他进去!他在“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以及职责在身的紧急情况下,一时情急便不管三七二十一,闯进出再说。这样“该出手时便出手”的行为,是“几爽一下子”(也只是一下子!),但过后朋友的“工作单位”便遭到滨海艺术中心方面的投诉!后来事情虽然终于“摆平”了,但已造成不愉快。唯一值得安慰的:经此一役,以后滨海艺术中心音乐厅的工作人员都认得他了,据说对他也都恭敬有加(看来有时对人要“凶”一点),也算是有点“收获”罢?!
最终,我永远失去了两个宝贵的专业演奏录音,而我的朋友却获得了“应有的礼遇”,只是同样都没有得到任何歉意表示。作为一个国家以及世界级的艺术中心,这究竟是“专业”还是“官僚”呢?
其实类似这种事,无论“在朝在野”,在本地也都见怪不怪了,这回的早报报导说:“断电的事情是不应该发生的…………….滨海艺术中心也没有工作人员出面解释原因,也没道歉………..。”有趣的是,联合早报一般报导有误时也只是“更正”,鲜少“道歉”,如今属下合唱团遇到情况,却希望别人道歉和“交代”,虽然“师出有名”,但真能够“理直气壮”吗?
早报合唱团也还算“幸运”了,虽然只是个业余团体,却可以利用“既有的方便”在“自家园地”里“高调喊冤”,而我以及前述朋友,虽属专业,但无此“方便”,除了“干瞪眼”或“翻白眼”又能如何?
或许这些都是老生常谈了,只是为什么在此地,“认错”竟是如此困难的呢?!
5.12.2012/24.3.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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