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4日星期二

从唱片杂音到棺材

     有个人走进一家黑胶旧唱片专卖店,把几天前在这里买的几张唱片递给店员说:前几天你卖给我的这些唱片,表面看来干净光亮,但播唱时却有不少的噪音杂音,可以退货或对换吗?店员回答:对不起,我们的店货物出门,是概不退换的,发票上不是清楚写明了吗?顾客不满意:你们店里不让试听,我怎么知道会有这么多杂音?店员:买旧黑胶唱片除了要看清楚,还要碰点运气,其他顾客都没有问题,是你的眼睛和运气都不好罢!顾客:…………………..!!!

       且不论谁对谁错,但现在的世界,已很少有“不知者不罪”的观念。人们很多时候在“不确定”的环境里,就像水中的鱼儿,单独行动,一不小心便上钩,集体行动,有时也不免被一网打尽,恰好应了“店员”的话:“其他顾客都没有问题,是你的眼睛和运气都不好罢!”。是的,其他鱼儿都没有问题,只有你上钩,能怪钓鱼的人吗?事实上,又有哪个钓鱼,捕鱼的人会对此感到不对或内疚的?

       人们不小心或倒霉一头栽进了法律的“恶水”里,就像鱼儿误闯渔民作业的水域一般危机四伏。基本上,你的命运就落在“他人”手中,无论生死胜负,总是渔翁(或他人)得利,除非你“伟大”到能撞翻渔船(或像李敖一样本事!或“枪杆子里出政权”!)。

       也不是不认识字,就好像鱼儿也不是不会游或逃,但往往就是看不懂法律文字,听不懂法律语言,更难明白其中(程序和运作)的“奥妙”。何况法律里还有可以“讨价还价”或不可以“讨价还价”的时候!也常令人(法律门外汉)无所适从,只是无论是“对付”你或“保护”你,法律虽然“为你我而设”(At your service),但可否“讨价还价”,决定往往不在于你和我,最终结果很多时候也不是你我所可以预料或想象的,因为法律有时不是“常理”所能“解释”的。

       可悲的是,不幸来到法律面前(或棺材店),无论你愿意或不愿意,有必要时,还要(有人)出钱去“买”,因为一般人很难自己动手去“做”!这或许比鱼儿幸运一些 - 总算有个比较“体面”的结局。但想深一层,本质上好像也同样是“葬身人腹”!

       无论如何(也无可奈何),在人间世上,就有如棺材一物,法律还是不可或缺。以上文字,说与不说似乎也没什么分别,既然您读了,就当成是黑色幽默罢!


4.12.2012/23.3.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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