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 be or not to be ?!
美国电影Spotlight(惊爆焦点)最近得到奥斯卡最佳电影奖,一般此类不属于特技打斗情色范围之内的电影,在新加坡很难“赚钱”,订票的时候,座位大把任选,似乎没有什么人问津,隔天奥斯卡成绩公布之后,小小的戏院里却难得一见的人头挤挤。
Spotlight的电影故事来自真实事件,内容有关美国天主教会神父的童色丑闻。 话说一组美国波士顿环球日报记者得知有些当地教会神父有不道德行径,于是决定调查报导。
教会在美国的势力十分强大,在面对一定压力和阻力的情况下,锲而不舍抽丝剥茧追查的过程中,记者除了发现区域主教有知情不报的袒护(有关神父)行为,越来越多惊人的内幕以及受害者有如骨牌效应般浮出水面 ……………………… 在媒体普遍无良无德的今天,这种新闻工作者大公无私的勇气和精神特别显得珍贵。
电影里头有个价值道义上的取舍问题,例如领头记者的教会朋友向他“晓以大义”:(大意)教会虽然并不完美,但教会为广大社群提供福利,做出贡献,如果把事情弄大了,影响教会的名誉和运作,最终对广大社群不利,在“大我”(广大社群的利益)与“小我”(揭露教会的污点)之间,你们是否应该不要再继续对教会穷追猛打?
教会朋友的话听来似乎不无道理,但记者最关心的却是个对和错以及原则的问题,而且,记者想:如果不当机立断把问题彻底解决,就是在姑息养奸养虎为患,并且会后患无穷。对受害者而言,也是一种见死不救以及缺乏正义感的行为。
其实,类似这种情况 - “大我”和“小我”之间的选择,在家庭,社会以至国家层面上都可能发生,但人人的道德价值观不同,取舍以及处理的方式也就会有所不同。
例如,有些人会不食嗟来之食,有些人却甘之若饴。有些人不会接受来历不明的好处,有些人却会为了小小利益而牺牲自尊放弃原则。人性虽然复杂,但价值观总有好坏之分?
作为广大社群的一份子,假如你是个需要帮助的人,如果有一天你突然发现施恩接济你的人心术不正,所拥有的都是不义之财,你的“幸福”其实都来至他人的痛苦和不幸!你会怎么想?是以“一事归一事”的心态,继续若无其事的感恩纳福,还是立刻划清界限?
这其中或许不无“人在江湖”的难处,但“to be or not to be ”却往往是一个人integrity(人格,正直) 的试金石,这也是动物所没有也无须有的。
10.3.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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