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纪大了很多事过了就忘,把博文当成不定期的心情写照一方面可供回忆回味,在世风急转直落十八层的当下,或许也可以作“可持续性的”自我教育?哈哈哈哈!
原谅
19世纪英国作家狄更斯的《圣诞颂歌》(A
Christmas
Carol)虽然有点宗教色彩背景,但其普世主体意识是劝世人要慈悲为怀以及懂得宽恕和原谅。无独有偶,最近上网查一些资料,偶然看到有关吕蒙正的一些记载。虽然文化时空有异,但其中人性何其相似。
吕蒙正是北宋初期的宰相,以为人宽宏大量称著,“宰相肚里能撑船”这个典故仿佛也来自有关他的事迹。
吕蒙正的宽宏大量可能在于他能不计较以及原谅人家对他的冒犯,是一种难得的品格。但另一方面,以一个“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的角度,这也许也是吕蒙正聪明智慧之处?毕竟做官之道(或搞政治)和做生意的“和气生财”也有共通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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冤家宜解不宜结?
实际上,原谅二字或许可以大而化之,例如所谓的“相逢一笑泯恩仇”!但又有几个人真正能做得到过往不究和尽弃前嫌?
平心而论,可否原谅一件祸事的发生或一个人的不当行为严格来说也要以事论事,轻重有别,如果只是一味不辨是非的“息事宁人”,很容易便成为可憎可恨的“乡愿”,当然也谈不上什么“正义”了!而原谅一个不值得原谅的人和错怪一个无辜的人都是一种有违天理公义的事,也可能因而导致某种不幸灾祸?!
来到国家的层次,国法对一个犯罪的人的“原谅”也是有各种不同条件的,那就是根据不同的罪行施以不同程度的刑罚。有些情况是原谅之后过往不究,有些情况却是:我原谅你但我不会忘记!-
永久备案留底的犯罪记录。这里头或许很难说有绝对的公平,因为当中或许也可能有误解或无心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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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霉?但基于国家必须依法办事以示人人平等(最低限度在表面上?),这也只能无可奈何?换句话说,无论事实如何,被“原谅”也还是需要付出某种代价。
最终,不是每个人都像或能成为吕蒙正,但一旦须要做个决定时,每个人都应该根据自己的良知与智慧去决定:到底该原谅还是不原谅?!to
be or not to be ?!................
无论如何,但求问心无愧吧!
25.12.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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