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11日星期二

从负面看有志者事竟成

       Winner will never quitQuitter will never win!(胜利者永不放弃,放弃者永不胜利)诚然还是不无道理的。只是世事无绝对,很多时候也终归是谋事在人成事在天?!
       希望是人类乐观乐见的,但 “希望”这件事往往说不准,也因人因事而异。一个人能为某种理想而不屈不挠坚持奋斗,这种精神诚然值得钦佩。只是如果为了一个不可能实现的目标例如:不可能治愈的绝症而奋斗,最终除了浪费资源,白白受着无穷无尽的身心痛苦折磨,还累人累己?!那又何苦?!
       很多人自己活得好好的时候,在道德上往往有个盲点,就是喜欢(盲目的?)鼓励别人不要“放弃”或轻视“放弃者”?若不能感同身受,这种一厢情愿可能是种外表高贵的邪恶?或建立在无知之上的一种冷酷无情?
       悲哀的说:在某些情况下,“永不放弃”者除了不会成为胜利者,也是一种愚蠢的表现?而“放弃”反而是一种智慧和正确的选择?不是有人说过“不舍不得”吗?
       问题是,在这个价值混淆功利挂帅的时代,又有几个人能从心所愿安平喜乐的“潇洒走一回”?!
9.7.2017


2017年7月9日星期日

从正面看有志者事竟成

       那天到政府诊所检查身体,排队等候时看到前面有个少年穿了件印有Winner will never quitQuitter will never win!字样的背心,引起了一点感触。
       最近又拿起尘封了30多年的长笛,想当年在音乐学院还曾经主修过长笛,毕业后由于大部分时间度都专注在作曲工作,另外,(与作曲相对来说)也觉得自己在长笛方面的天分不高而不想在这方面“浪费时间”。那为何当年会对长笛产生兴趣?想来,主要还是少年时代对音乐的狂热以及天真无知所致。
       那时凭着一股热情和冲劲跟着唱片自学中国竹笛,居然有点小小的“成就”,于是一时得意忘形的错误估计了自己在这方面的天赋,以为在长笛方面也能和竹笛一样“成功”!其实当时的“自信”也并不完全没有道理和根据(虽然今天看来也不过尔尔)。试想,当年在自学的情况下,事事顺利,经常受邀上台演出或到电台录音,在不到两年的时间里便以优秀的成绩(Merit)考获了英国皇家音乐学院的长笛八级文凭(也几乎同时考获了乐理以及钢琴八级),并且后来还考上了新加坡交响乐团的奖学金留学澳洲。
       只是,在留学过程当中,渐渐发现自己这方面的一些局限(加上长时间自学所形成的一些难以纠正的坏习惯),或许也和我的迟起步有关 - 以器乐学习而言,我的年纪太大了点,由于环境条件问题,十来岁才开始接触乐器,还是自学!进音乐学院接受正规训练时都已经28岁了!热情以及冲劲也不复当年,挫折感却越来越多...............
       虽然如此,现在回头看,就所学习过的众多大小曲目而言,昔日在长笛方面所下的功夫还是不少,让这些努力白白的荒废也是可惜。如今再度拿起长笛,纯粹是当年吹中国笛的心态,完全是一种自得其乐的态度,没有应付功课考试分数的压力。也就不会患得患失,心情也轻松多了。
       但世事无完美,虽然志在自娱,但毕竟搞了这么多年的音乐专业,对自己难免还是有点要求(职业病?)。从好的一面来看,在重拾旧学这段不长不短的日子里,在技术上,有些以往觉得难以逾越的,现在看来仿佛并不那么难,或许以前往往用“蛮力”(长时间苦练)去征服各类难曲,现在则更多是用脑去分析解决问题。不如意的一面就和以往的学习情况一样,过程之中还是会不断的碰到技术上的困难和障碍(现在或许还有个体力问题!),有时同样的问题,以为已经克服了,但在不同的曲目里它又回来了。如此反反复复,心情也因而起起伏伏,有好几次低潮时还真想放弃,但每次都还是坚持了下来。虽然走两步退一步似的,练习进展速度不尽如人意(不只是苦练,更像苦恋?!),幸而没有放弃,近日仿佛看到了一点点“胜利”曙光?也越来越享受吹奏的乐趣。
       看来,Winner will never quitQuitter will never win!(胜利者永不放弃,放弃者永不胜利)还是不无道理的。
8.7.2017


2017年7月6日星期四

医疗?!噩梦?!

       今天在网上看到署名Fina Leong 的文章“Healthcare or Nightmare?”医疗或噩梦?
       若所言属实?花费了S$1,018,469.29,经历了10个医生在58天急诊室里痛苦的疗程,最终,还是回天乏术,只留下亲人无尽的悲哀以及一笔天文数字般的医疗费要面对!!!那真是个不折不扣的噩梦!
       文章作者悔恨的是自己在有关母亲的医疗“选项”方面,没有做足“功课”来挽救或减轻母亲临终的痛苦!同时,她也质疑有关医院的作业方式(精神?) - 只把求医者当成是金钱交易的顾客而非痛苦中的病人(一种冷酷的商业运作?)?!
       更令她不满的是,她感觉母亲就像是个试验品,因为谁也没法保证疗法药物有效与否?!但真金白银却假不了也少不了!这种钱真能赚的心安理得吗?!
       个人不愿怀疑有关医生的专业态度,只是如果没有一定的把握,最终让病人家属在痛失亲人之余还可能陷入严重经济危机?!这又教人情何以堪?!没错,救人是医生最初的誓言以及终生天职(?),但医生对病人的病情也应该有一定的估计和判断?如果认为希望渺茫,是否也应该让病人家属清楚情况,让他们自己决定是否要继续(浪费金钱?)?
       病患本身的意愿应该也很有必要尊重,如果本人觉得康复无望又生不如死,无论法律怎么说,也无论什么道德励志言语?此时此刻对于正遭受极度病痛折磨的人而言都是毫无意义的,他们要的只是一种能尽快解脱的“真正仁慈”,也不愿在精神以及经济上拖累拖垮亲人。然而什么时候,那些手操“生杀大权”的“重要人物”才会明白?要等他们也落到同样的“境地”的那一天,能够真正感同身受时才能理解?
       难道!世道沦落,是因为很少有人原意相信有报应这回事?尤其在巨大利益的面前?!
6.7.2017





2017年7月1日星期六

是奉公守法还是笨?!

       我家这一带的居民,如果开车从市区回来,近20年来都会在巴西班让小贩中心旁边的PSA“三号门”做个U转到反方向的马路回家,以前不需要如此,因为那时有个方便的U转,后来也不知道什么缘故,便把原本的U转移到比较远靠近转入波那维斯达南South Bouna Vista的地方。
       也是人之常情吧,因为距离以及方便,在不影响不妨碍他人以及不会造成安全问题的情况下,为了省时省事,这一带开车的居民一般都会在“三号门”里U转,有时不开车乘搭德士回家也依样葫芦如此这般,近20年了也没有碰到什么问题。今天合该有事,碰到一个“与众不同”的德士司机,他斩钉断铁的说:不管别人怎样做,没有U 转告示牌的地方他绝不U转!原则上他没错,但若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他到底是个天生奉公守法的模范公民还是被罚怕了?!
       事实上,本地有好些从以前到现在都一直存在的事看来都是“非法”的,只是如果没有人投诉也就平安无事,但近年来似乎各种各样的投诉多了(损人利己或损人不利己或损人也损己?笨?),感觉上人情味就相对薄了,各方面生活压力指数也在直线上升!
       不错,奉公守法是一种美德,法律条规原意应是好的,只是无奈,有时有些条规就像是杀虫剂或农药一样?!一旦启动,就把(存心犯规的)害虫消灭的同时也把(一向奉公守法的)益虫一并杀死!可悲可怕的是,这些没头没脑(?!)的条规还有越来越收紧的趋势,例如:不无自我保护主义的公共部门投标制度等等等等!!!!
       本地的一些交通规则和美国不同,例如,在美国公路上开车,如果不能U转,会明文规定。在本地则是只有有关当局告诉你能U转,你才能U转。当中分别是,美国方面让人民自己为自己的行动负责,而本地则是由关当局决定你的行动的对错(这也显示了两地的文化差异,就不要说民主观念,但最终,民众思想自由的程度会不会也和我们常常“向往”的“创意”成正比?)。问题是:无论好坏,这个决定并非一成不变或一定是正确的?(见附文)
       有人的地方就必须有法制,只是,法律的初衷又是什么,不是只为了要人民盲从而已吧?试想想:如果有这样的一个场景- 大雨滂沱的一个深夜,在没有雨伞的情况下,跑到了亮着红人的交通灯前,看到马路的另一边有个可以遮雨的所在,而马路上一辆车也没有,凭良心说,有谁会傻傻的站在哪淋雨等待交通灯绿人亮起才越过马路?
       关于有些地区(星期五?)非法停车问题,法律对此往往是“因时制宜”或有一定伸缩性?人民也明白官方的“苦衷困境”,只是既然人民能“深明大义”!为何官方有时却显得“不近人情”?
       千言万语,只希望官方在合情合理(give and taketake and give?)的情况下能更“体恤民情”,例如在PSA“三号门”竖立一个U转牌?若然,除了当地居民会感激,德士司机也不会因此而为难?但无论如何,千万不要乘机装个什么摄像机或外包个人来拍照“留念”(政府没有谣传中那么需要钱吧?!)!以免在下成为为“罪人”一名!
29.6.2017

U 转与品味

昨非而今是,在一些情况下或在一些人的观念里可能是与时并进,但对另一些人来说,可能是“冤案”一宗?!
记得许多年前,有次从港务局大厦(PSA Building)开车出来回巴西班让(Pasir Panjang)时,看见前面许多车子在做U转,糊里糊涂的,我也跟着排队,一转之下,结果当场被抄牌罚款(忘了有没有被扣分?)。
没看清楚有没有U转牌就贸贸然U转,当然是犯法,罪有应得。只是,仅仅几天后再经过同一地点,发现U 转已变为合法!!!
今天在联合早报上看到了梁文福歌曲《麻雀衔竹枝》解禁(只因为里头有几句粤语而被禁播23年!)的报导。对此,梁文福先生倒只是淡淡的(哀而不怨?)说:“他也认为国家相关的政策随着时代而有所不同,对本地创作起鼓励作用。”(真的吗?本地创作必须仰赖国家政策?)
梁文福先生也说:“……… 可见真诚的创作经得起岁月的考验。”(是借机宣传,还是当年的语言政策经不起时间的考验?)
昨天在联合早报上看到了“贴纸女”(为圣淘沙设计本土特色指示牌)的新闻报导。“贴纸女”(被记者尊称为“本地艺术家”!)之前被控涂鸦。如今,本质相同的“艺术”行为被合法化以及认同了,“贴纸女”就意气风发的说:这样的语言(Go Fly Kite, See No Touch等等)最能展现新加坡人的特色。(您认为呢?这也是圣淘沙有关当局的观点?)
个人认为:涂鸦或有高下之分,但如果属于“破坏”公物或私产性质,都是损人利己(或不利己)的犯罪行为,和艺术精神是两码事。而真正的艺术肯定能登大雅之堂,它也并非一些“语不惊人誓不休”以及“无厘头”式的廉价幽默。
有时感觉,新加坡的困境和悲哀之一是政治和艺术经常出现有意无意的价值混乱,就有如:权力可以决定U转的对错以及品味(或新加坡人特色)的导向!
2.8.2013



2017年6月29日星期四

忘记与不看

       世事常有“巧合”?就如昔日流行歌曲歌词 - 有时会歪打正着的反映了一些现实里的情状。譬如:已故香港黄霑的《忘记他》就很能让人兴起一种对本地华文没落消亡的感触!

忘记他
等于忘掉了一切
等于将方和向抛掉
遗失了自己

忘记他
等于忘尽了欢喜
等于将心灵也锁住
同苦痛在一起

从来只有他
可以令我欣赏自己
更能让我去用爱
将一切平凡事
变得美丽


忘记他
怎么忘记得起
铭心刻骨来永久记住
从此永无尽期

       无独有偶,台湾文化名人李敖昔日所写的一首情歌《忘了我是谁》,歌词却令人想起一些官僚媒体的嘴脸?以下略添“注解”,苦中作乐聊博一粲!

不看你的眼(因为讨厌)
不看你的眉(还是讨厌)
看了心里都是你(破坏心情)
忘了我是谁(耽误正事)

不看你的眼(以免心烦)
不看你的眉(为免反胃)
看的时候心里跳(义愤填胸)
看过以后眼泪垂(无限悲哀)

       以前有报馆人说我喜欢借题发挥,从工作性质来看,他们自己难道就不是吗?难道新闻都是空穴来风?不同的只是,个人对社会上一些事的关心都发至内心,是一种“义工性质”的精神劳作,而媒体对时事的“关心”基本都是“打工性质”(没有钱财利益,这些仁兄仁姐们可能写得如此起劲吗?),取人钱财与人消灾也罢,如果为虎作伥之余还助纣为虐?!或者只是有立场而没有是非??!!还沾沾自喜???!!!就难免会为人所不齿,历史也会记得!
29.6.2017


2017年6月28日星期三

诗人与小贩

       日前在报上看到一位“诗人”的访谈,不久之后在家附近的食物中心又看到了一个小贩的嘴脸。
       在芸芸艺术创作形式之中,文学诗歌仿佛(应该?)是一种真诚发自内心以及直指人心的一种“手段”?文学家以及诗人就有点像是普罗大众的心灵导师?因此:但凡读过点书的人,一听到“诗人”二字都莫不肃然起敬。
       作为一个诗人,自然也希望自己的作品能感动读者,让读者受众等能感受其“心灵之美”?若然,诗人就有点像是受众的心灵向导或心灵审美观的“上梁”?问题是:是否每个“诗人”都有那种“资”与“格”?
       作为本地一个末代华文教育背景者,我特别敬仰一些中国古代诗人,除了文字高度不在话下,最重要的是,他们往往都是有着悲天悯人忧国忧民胸怀的一代才人,同时,也体现了作为一个知识分子的气节风骨。不仅仅只是风花雪月,为赋新词强说愁而已!
       反观今天一些的所谓“诗人”,除了在自己所布下的文字云雾里自我感觉良好以至和现实社会严重脱节以外,又有几个有作为一个文化人所应有的正义感以及真正对家国社会的关怀?!如果一个人不能做到起码的正直正派,他所讲的话,就算经过精雕细琢,你又会相信吗?
       提及小贩,就和各行各业一样,人品修养良莠不齐,有好有坏。共同点往往是一旦生意兴隆接应不暇,他们的“艺术家脾气”就来了(他们忘了他们从事的是一种大众服务行业?),这仿佛也是人之常情无可厚非,反正基本还是公平交易愿者上钩。只是做生意无论规模大小,最重要还是要讲诚信(或许还有“适量”的良心?),那天就碰到一个这方面有问题的!其实,以往也常光顾,也相安无事,那天顾客多了,居然态度显得有点不耐烦,那也是“人之常情”吧?但不能接受的是,还企图找个无聊的理由变相起价!或许,也不是每个小贩都明白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的道理?!当然,我不会试图去当该小贩的“心灵向导”(多讲没用!)!只是以后再也不会“惠顾”就是。
       为何把诗人和小贩拉扯在一起?原因是有一次偶然看到有小贩的摊前傲然展示某报纸所颁发的最佳食物评选奖状(?),意外发现“受访诗人”居然还是有关评审之一?
       凭心而论,如果一定要我在欣赏“有关诗作”或光顾“有关摊贩”之间二选一,我想还是会选择摊贩,因为毕竟食物味道还真不错。
28.6.2017



2017年6月27日星期二

浑水钓鱼?!

       没错,是浑水钓鱼而非浑水摸鱼。“浑水”在这里是个动词 - 是把水弄浑的意思。从近日某些牵动着国人心情的事件看来,“浑水钓鱼”也许是个贴切的形容?
        19世纪的奥地利作曲家,人称艺术歌曲之王的舒伯特(Schubert)有首脍炙人口名为《鳟鱼》的歌曲,歌词翻译如下:

在清澈的小溪里,
有条小鳟鱼,
快乐的游着,
就像箭一样快。
我站在溪边,
静静地看着它,
在清澈的的溪流中,
它游得多畅快!

那渔夫拿着钓竿,
也站在溪边,
冷酷地看着溪水,
想把鱼儿钓上。
我暗自期望,
只要溪水清又亮,
就休想把鱼儿钓上。

可是渔夫不愿久等,
立刻就把溪水弄浑。
我还来不及想,
他已提起钓竿把小鳟鱼钓出水面!
我满怀激愤地看着鳟鱼受骗!

年轻的小伙子啊,
站在金色的溪水边,
应该以鳟鱼为戒!看见危险,
就得拔腿就跑!
纯洁的姑娘啊,
你们缺乏心眼,
容易受骗上当。
看清引诱者的钓竿,
以免后悔莫及!

       少年时候不识愁滋味,但也不无矛盾,既喜欢舒伯特的歌曲也喜欢钓鱼,更不明白为何把水弄浑了鱼就容易上钩?(近日,看到一些政治现象,居然若有所悟!)后来不知道为了什么,对钓鱼这回事兴味索然,不觉已有几十年不碰钓竿了,有时设身处地的想,被人用钩强拉出水面会是怎样的一种痛苦和绝望?!
       或许已到了“如今识尽愁滋味”或“惯看秋月春风”的人生阶段?有些事往往欲说还休!只是这几天看着一些政客没有人格原则的嘴脸,再环顾四周,不由又想起舒伯特歌曲里可怜无知的鳟鱼,人和鱼,“鱼”和“愚”之间是否也有其宿命的因缘牵扯?是非不分也许还不是最坏的情况,充其量只是一种愚民唯利是图愚蠢无知的表现,但如果上上下下都为了一己私利或既得利益而“刻意是非不分”?!那国家还有希望吗?!如今,有些近似“人为刀俎,我为鱼肉”的现状是否也和“种瓜得瓜”的因果有关?!

27.6.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