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29日星期六


频道

                  

        收音机的收听效果好坏一般有赖于其功率以及功能的大小优劣。但往往有些频道就是比别的波道难收到或者收得不清晰,主要因为这些频道的波频发射力量比较弱,而通常这都是一些“小众化”,势力单薄的频道。

        这便有点像社会上所谓的人微言轻。虽或音量微弱,但并不代表没有分量内涵,只是由于社会主流的强势和势利,劣货胜优货或劣货排斥优货的现象层出不穷也属“正常”。

        人与人之间的沟通也有频道功率强弱的问题。有些人很难收到某些频道,有些人则故意避开某些频道,有些人试图改变,干扰你的频道,还有某些人与人之间的频道会互相排斥,就有如八字不合,除了沟通吃力,还常常话不投机。因此与人打交道,还是必须有点智慧,以免尴尬或自讨没趣。

        人与人之间的“频道”,“频率”和教育水平,种族文化不一定有直接关系,但品位性情相近者之间会比较容易沟通,这便有如人逢知己,又好像一打开收音机便立即接上“那个”频道,令人如沐春风。

        从一个比较大的角度来看,国家政府,市井小民也都可以是型号功率不同的收音机(和听众),沟通(调整频率)的问题往往会造成一个“频道”选择的结果,但反过来说,“频道”选择的结果往往也是一个沟通上的问题。

        最终,无论哪个“频道”,情真意切,问心无愧还是很重要的,许多事,一时表面上看不清,也听不出真正的内涵,但有心的观众和听众,迟早会感觉得到的。

 

27.9.2012

 

2012年9月28日星期五


有人要告我?!

                  

        今天一早起来,发现手机里有两条简讯。一条是在今天凌晨1.04am传来的,另一条则在1.09am。简讯没有署名,看看号码,发信者是一个久未联络,但从前有帮忙过他的熟人。

        有关简讯如下:

(一)你好!你有在博客上写东西吗我听到消息有人要告你诽谤小心点听说已经收足证据要告你了

(二)我听到这个消息马上就告诉你了。

这两年来写了很多,或许也开罪了一些人。只是我的文字都是有感而发,而且都有所根据(主要是根据联合早报的报导以一个读者以及从我的专业角度去评议的),问心无愧的。当然,我写的也不都是和早报有关。

那个熟人凌晨传短讯给我,可能出于关心而发出警告,也可能是别人通过他来恐吓我?朋友们认为呢?

 

 

29.9.2012

早报与 uncle

                  
        今天一早翻开联合早报,又看到了有关前中央肃毒局局长黄文艺以及徐秀兰的案情报导。

        和昨天略为不同的是:除了报纸头版封面尺寸稍微“收敛”的标题以外,连头版在内,总共有4个新加坡新闻版页都有这一“新闻”。同一记者的“侧记”当然也不能“免俗”或缺。

        看来,联合早报除了“乐此不疲”,还铁了心要与一众小报以及八卦杂志争“一时之雄”(连大标题的格调都有点相似)。只是从一个读者以及一个“外人”的角度来看:同在一个屋檐下,本是同根生,是否相煎急了点?

        个人对这些图文并茂的详尽报导其实兴趣不大。感觉有关和无关无关痛痒的枝节细节太多,反而令人有种“见林不见树”的混乱感觉。毕竟无论写或读,新闻报导和写推理小说不同,不需要为读者提供如此多的线索,而造成注意力的分散。我想:对许多时间有限,讲求效率的联合早报读者来说,或许他/她们更愿意读到直接明了的新闻报导。当然,这只是一个读报超过40年,对新闻、行销学外行的早报读者的一个反馈而已。

        倒是觉得有关“侧记”挺有趣,但最有趣的不是文字,而是那张成功捕抓了一众徘徊在法庭之外,神情各异(失望、惆怅、求知心切、壮志未酬)但“志向雷同”、“心心相印” 的 uncle 们生动形态的 “侧照”(“侧记”里的照片)。

        一张好的照片,胜过千言万语。从这点而言,坦白说:“侧照”(当然是有众 uncle 的那张)比“侧记”强多了。

        Uncle 们的集体照固然有趣,但也令人不禁“悲从中来”- 为什么突然之间来了这么多 “这样的” uncle?!

        其实:昨天的有关“侧记”里也提到了另一批uncle - 那是比较幸运的一群,得以登庭入室,近距离听取(记者所谓的)徐秀兰的 “倾诉”。但这些 uncle 们的风采也只是见诸文字而已。今天在报上所见识到的 uncle 们却来自一张“活生生”的照片。看来,或明或暗、志同道合、好奇心重、关心时事的 uncle 为数还真不少。只希望,在他们之间联合早报读者不多。也希望,早报不会因为这些 uncle 而调整报风。无论如何,这不应该是联合早报总编辑所形容的 “好文化” 方向罢。

28.9.2012 /22.8.2024

 

2012年9月27日星期四


记者嘴脸

                  

        今天一早翻开联合早报,就看到前中央肃毒局局长黄文艺的犯案报导。除了报纸头版封面显眼的标题(“徐秀兰哭述被迫为黄文艺口交”)以外,还以4份之3版的新加坡新闻,巨细无遗的“介绍”了案情里的种种“情色”细节。

        之后,记者还意犹未尽的写了个“侧记”(还附上了自己的照片),“侧记”的标题以及部分内容还挺“文艺”的。例如标题,文章里出现了“众里寻她”(三百度),“千呼万唤始出来”,“淡妆轻抹语轻柔”等等佳句,其中有的还出自中国经典文学。于是,从有关报导到侧记,给人的整体感觉还真有点“黄文艺”。

        总觉得,作为堂堂本地唯一的一份华文大报,用如此大篇幅来详细报导这类新闻事件,除了能满足一些有偷窥癖者或瞥伯的“好奇”(注)以外,和一众小报和八卦杂志又有何分别?

        并且, 如此一来,法庭都还没有判定,报纸,媒体就已经开始在精神上惩罚以及折磨有关人等了。这究竟是合理或合法的吗?不由令人担心,有一天倒霉起来,你我会不会也面对这样的处境?!

        人人都需要工作,当记者也是一份工作,但和许多工作性质很不相同的是:这是一份和人性(自己和他人)习习相关的工作。在工作当中不只是要接触别人,也会影响或牵连到别人甚至无辜者。一不小心,还会“把自己的幸福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据报导)徐秀兰就曾“两次痛斥媒体,指媒体最近的报道,已经要了她的命。”(也是根据报导)徐秀兰因饱受媒体追击而患上忧郁症,还曾自残和企图自杀。

        很想知道:如果黄文艺先生和徐秀兰女士是记者的兄弟姐妹,记者又会有何感想?还能如此轻描淡写和诗情画意吗?

                                                

                                                

注:据有关侧记叙述:庭室坐满了上了年纪的男公众,听她倾诉(?!)被迫口交的无奈。一名旁听的律师过后说:“内容精彩”(幸灾乐祸?!)

 

 

27.9.2012

 

2012年9月25日星期二


百思不解                                           

                  

        昨天在文章里提到了李玮玲小姐的名字。这是自然而然也很难避免的,因为我是在写一篇李玮玲小姐文章的读后感。因此也引起了一阵回忆:记得上一回我写李玮玲小姐文章(《文化:走我们自己的路》2010)的读后感(《也谈文化》2010)时,意外的面对了报纸方面的一股强烈阻力,只因为:文章里提到了李玮玲小姐文章的名字。

        也许有些朋友还不清楚我的博客的来由以及缘起。也不知道我有一本名为《潘耀田博客 - 报章上看不到的文章》的拙作(有关文章如今已不在网上)。更不会想到李玮玲小姐(的名字)和我的博客和书其实都有点关联(有关详情请看附文以及上述拙作)(注)。这点李小姐本人很可能也不知道,因为:之后我只能偶尔在自己开发的这片小小园地上发出一些微弱的声音。

         一般来说,无论是发表文章或音乐作品,也无论好坏(好的自然更妙),作者都会希望能听到一些反响和回应。如此也确定和完成了一个交流沟通的过程。我想李玮玲小姐也应该有兴趣知道有人对她的文章的反应和有容纳意见的度量罢。

        然而至今仍不明白,为何当时报纸就是把这个(名字)关卡守得紧紧的,完全没有商量的余地。如果报纸还有点远见,也许会看到今天政府如何强调与民沟通,对话的苦心罢?

        最终问题是:李玮玲小姐对她所发表的文章的反应有无兴趣,又是由谁决定的?

 

注:若朋友们有兴趣读有关拙作,可与新加坡青年书局联系订购 Tel:63379552

 

26.9.2012

附文1个人博客的缘起  -《潘耀田博客 - 报章上看不到的文章》前言                                                     

        这些年来有些话很想说,但一想到必须通过报章就有点泄气,因为可预见的必须面对一些人和事。农历新年前在联合早报上看到大篇幅有关古琴的访谈,仔细阅读之下,发现里头疑点及不合理之处甚多,于是写了一篇质疑的文章,为了希望早日见报,还通过一点关系投了给联合早报副刊。

        几天后间接得到的回复是:“不适合刊登在副刊”,并没有说明原因(官僚!?)。后来我检讨了一下,也让一些朋友看了文章,朋友们意见接近,认为基本是以事论事,只是语气略欠温和。

        于是我对原文做了调整,除了保留一些明显的事实论证以外,尽可能把涉及人的部分都删除了,然后写了一封信给早报总编辑,并附上修改了的文章。总编辑回复说给他一些时间看看文章再回复。又几天后,我收到了早报副刊主任的回复。说修改了的文章语调已趋缓和,但还是针对人,因此还是不适合刊登在早报副刊。我要求副刊主任给我一个比较清楚合理的说法,于是下来便展开了数轮的书信来回,最终副刊主任并未能给我一个满意的答复,也不刊登我的文章。这件事无奈草草收场。

        后来我在早报上先后读到李慧玲文章《我为什么怀念北京和伦敦》和李玮玲的回应文章《文化,走我们自己的路》。我又写了一篇在内容上有点关联的文章-《也谈文化》。这回言论版倒说他们有兴趣刊登我的文章,但前提是我须要对文章作出一些修改-不能提及两位李女士的名字。我问为什么?但并没有得到正面和满意的答复(又是官僚!),我解释了不想修改的理由,也不被接受,一番书信来往,结果文章又刊登不成。

        一次断然拒绝和一次有条件的接受,上述两件事使我发现早报很多看法想法都和我以及我周围文化界的朋友很不一样,可是许多事早报又无法给我满意合理的解释,我所要讨论的事基本和我的专业背景有关,让我发表意见,若有不对之处,就让别人来批评指正好了。再不济我也还是新加坡文化奖得主,一名专业音乐工作者,也还是早报长期忠实读者。为何就没有发言的自由和机会呢?我始终不明白早报的心态想法,我还问了早报其中一位编辑是否我的文章犯了忌,他说并没有,我更不明白了。这也使我对本地所谓的言论自由有所质疑。

        求人不如求己,下来我会用这个个人博客陆续发表一些我对本地教育,文化和生活现状的感想看法,包括上述的两篇以及我写给早报的信,必须说明的是这件事我曾通知并征求早报的意见,他们希望我不要发表他们给我的回信,我尊重他们的意愿。接下来就敬请朋友们给予支持和意见。

        在考虑为这个个人博客命名时曾想起《没有答复的问题》(The Unanswered Questions)这首现代管弦乐作品。本来也考虑用以作为博客命名,但后来觉得名称有点长,也有些严肃和沉重,因而作罢。顺便一提,这首乐曲是美国近代作曲家查里斯,爱德华,艾维士(Charles Edward Ives 1874 -1954)的一首著名作品。作为一个作曲家,艾维士有相当奇特的个人背景。他赖以为生的其实是保险业工作,只是用业余的时间写作(自娱?),作品几乎都不是受委约创作的,加上没有名气而作品风格又极为创新超前,因此自己也并不指望作品有演出机会。

      《没有答复的问题》(或《得不到答案的问题》)在音乐组成结构上同时采取了有调性和无调性两种相对的元素,就有如两种格格不入,互相对立或不同频率的思想在进行没有结果的对话。这也和我最近碰到的一些事有异曲同工之处。同时,下来在此所将发表的都是个人的感想和疑问,不一定期望能有真正的答案。因为近年来碰到许多人和事都是莫测高深,令人百思不解的。

 

12.3.2010

 

 

附文2《潘耀田博客 - 报章上看不到的文章》自序

 

       20092010这两年经历了许多事。这些事激起了写文章发表意见的冲动。许多事其实以前很想讲,一方面忙,又想:在此时此地,就算有机会讲,讲了除了白讲,还要得罪人,便泄气了。不如和许多有修养,教养的人一样,就算“若有所思”或甚至“义愤填胸”,也都只是淡然的,心平气和的作壁上观,茶余饭后,再指指点点。似乎显得更为温柔敦厚,潇洒超脱。

        看看周围许多聪明人,有话直说很多时候都非其性情,他们一方面喜欢做个谦谦君子,一方面也很清楚:这个世界除了不公平,还很现实和势利,左算右算,都不值得为一场没有希望的仗伤神,伤心和浪费光阴。

        讲到“光阴”,今天的人做事分秒必争,从前的人其实也很珍惜光阴,只是“莫等闲白了少年头”和今天人们所谓的“浪费光阴”,定义是很不相同的,也不是很多人能理解的。

        显然,我不是个聪明人,于是把心里的疑问,不满都直接写出来,也不图什么,只因为对这片我生长的土地有许多感情和回忆,就像是个游子对故乡的眷恋。

        我怀念,向往从前的种种,这种想法一派天真,也近乎迂腐,但的确,你不觉得从前的人情味,价值观与今不同,甚至连空气都比今天清新吗?

        青年书局再次为我出版文集,老友夏帏兄慷慨赐序以及各位朋友在我的个人博客开张以来的支持与指教,在此一并谢过!

 

潘耀田
23.10.2010

2012年9月24日星期一


从李玮玲的文章“补习”谈起      

                  

        昨天在联合早报上看到了李玮玲小姐的(翻译)文章“补习”。

        李小姐的文章我阅读过好几篇,印象中李小姐常在文章里谈述自己的一些人生经验,其中也不乏对人对事的坦率看法。

        看了“补习”这篇文章,感觉李小姐对补习的看法是挺实在的。尤其文章的最后两段更是一针见血。李玮玲小姐说:“在我看来,若大多数学生得接受补习,而补习老师教的又是学校课程内的东西,一些地方肯定出了差错”。“我希望教育部能找出问题所在并尽快纠正。(孩子的)童年不应该被补习剥夺了”。

        李小姐也谈到自己小时候的补习经验,从她的叙述里,我倒感觉这些经历是很个人的,就犹如李光耀先生学习华文的过程和情况,在客观条件和个人能力上,并不是每个人都能如此。

        有趣的是:李小姐表示她不喜欢中西文学经典“红楼梦”和“莎士比亚”作品,然而却相信阅读莎士比亚的著作能提升她的英语水平。这让我联想到:就有点像人们一般都不会喜欢吃药,但一旦有需要,人人都会相信药物对身体有帮助。同样不喜欢,就不知道“红楼梦”对她的华文水平是否有所助益。

        我太太受英文源流教育,喜欢看刊登在海峡时报上的李小姐原文(英文)文章,有时还推荐给我看,但我属于华文源流,阅读英文能力不如华文。因此,我都看联合早报的翻译版本。只是往往从读翻译文章感觉到:翻译真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毕竟隔了不止一层(语文,文化以及个人品味气质)。此外,文章贵乎原汁原味,作为一份华文大报里一个引人注目的重要专栏,联合早报何不建议李玮玲小姐尝试以华文撰写专栏文章。一来早报读者有幸可以读到第一手原文文章,二来,李玮玲小姐也可以为推动本地华文华语起点号召作用,同时:也不辜负和浪费李小姐头10年在华文学校所受的教育。

 

25.9.2012

原创与根基

                        

        已故新加坡戏剧家郭宝崑先生曾如是说:

如果我们不是追求原创,何必要来搞艺术?

如果我们不学古今的经典,我们怎么知道自己的是原创?

如果我们不站在巨人的肩膀上,怎么可能看得远?

如果我们不想超越,何必要攀登?

如果我们没有纪律,没有决心,没有奉献,

我们怎么可能想象“艺术是人类自由的终极自由空间”?

        最近重读了这段话,更有感触。所谓的原创,“原创”到什么程度,宝崑并没有仔细说明(想必也没有定论罢)。但“如果我们不学古今的经典,我们怎么知道自己的是原创?如果我们不站在巨人的肩膀上,怎么可能看得远?”对于时下国内外的好些有关现状而言,却是不中亦不远。

        如今许多新一代艺术院校出身者,不只不以不熟悉经典,基本功不扎实为耻,甚至有些还以此为荣,或许对他/她们而言,这是与“保守”划清界线的最佳宣言。“传统”,只是一个可有可无的包袱。

        只是:无论任何艺术形式,基本功往往来自传统,也和纪律息息相关。没有纪律,何来决心。没有决心,就算有再多的“聪明才智”,又能有所成就和贡献吗?就有如一棵树,没有根,枝叶可能生长吗?

        无论怎样自圆其说,最终不外只是懒惰(或许加上轻浮无知)而已!

        不明白的是:如今世上有些著名的教育,艺术院校,也“因时制宜”的配合潮流。就和眼下教育逐渐商业化一样令人叹息。

                                     

 
24.9.2012

2012年9月20日星期四

金牌
       
        今天在联合早报上看到有关“李永波金牌论”引发非议的新闻报导。有关新闻如下:中国羽毛球队总教练李永波近日接受中国中央电视台专访时,为伦敦奥运会中国女双“比输”(让球)丑闻自我辩护说:“拿不到冠军谁在乎你?金牌是竞技体育的唯一标准。”节目播出后,引起中国舆论笔诛口伐……………….
         以今天的价值观以及“体育精神”作为背景,公平来说,李永波的说话或许不能代表某方面的道德标准,但也有一定的逻辑性以及“人性”。最低限度,李永波的话还是老实的,也是从心而发的。因为毕竟在其本人的体育事业生涯里,他也尝遍了个中的甜酸苦辣以及“世态炎凉”。因此,他绝对有理由和资格说这些话,至于别人同意与否,那是另一回事。
        我们不妨问问自己,今时今日,无论国家或个人,拿金牌真是纯粹为了体育和体育精神吗?又或者:我们读书主要是为了学习做人的道理吗?
       
19.9.2012

2012年9月10日星期一

祖国,外国,故乡

       最近在一场音乐会上,坐在两个年纪相近的熟人之间,在中场休息交谈之间,偶尔触及了有关“祖国”这个课题。
       两个熟人一位是道道地地,土生土长的新加坡华人,另一位则原籍中国,现落籍美国。这两位可说都是有才有智之士巧的是,两位都不约而同斩钉断铁的表示:不能讲说是他们的祖国,只能说他们的祖籍是中国。
       如此“声明”似乎也不无道理,但咋听之下,还是令人不免有点理多于情,界线分明之感也许个人对这方面的观念一向大而化之,“祖国”对我而言就是祖先祖辈的国家和故乡的意思,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中国是我的祖国是无法改变的事实。
       另外,由于血缘,传统,文化等难以分割的因素。这里头也无可避免的包含了一些“过去式”的感情(也算饮水思源?)。因此,很难像前些时候某些台湾人,为了在政治上“去中国化”而不惜把同文同种的已故中国国父孙中山先生形容为外国人!
       虽然从广义上,中国是我的祖国。但毕竟新加坡是我生长的地方,是我的家园,对它的感情和中国不可相提并论的。只是从血缘,传统以及文化上来说,要斩钉断铁的把中国当成外国,把中国人当成外国人(例如洋人),感觉上似乎还是有点古怪(按这个逻辑方向,中文也会变为外文了?!)。
       当然时空有别,但试想我们祖辈陈嘉庚先生,林文庆先生以及林义顺先生的那一个年代,如果有人敢“大言不惭”的说中国人是外国人,是不是有人会说他们发神经或数典忘祖?
       时代变迁,如今也许只剩下一些我这一代的人还有这种感觉,下一代由于传统观念日渐淡薄,以政治主导的语言教育方针以及普遍社会价值观的改变,大约不会有如此感情包袱,于是和“祖国”渐行渐远,不再回头
10.9.2012




网言报言



       虽然有个人博客,但基本上我很少浏览网上言论。与人之间若有交流,一般也是面对面,但关于网上的言论还是略有所闻。


       网上是另一个世界,似虚幻,也真实。但总归还是人的世界,一切都离不开人性。实际上,各种各样的人性层面都有,可说是个人性博览会。其中涉及政治的部分本质上也和现实生活中没有多大的不同。总之,不可尽信,有时也不能不信。但无论褒贬善恶,这些也都算是民意的一种吧?


       网上言论和报纸言论都是人言,但差别在于有无“制衡”问题。一般,人在感觉“安全”的时候,总比较能“畅所欲言”,因此也更“真情流露”,但也就此而已,并不一定能代表什么。


       日前有“高级公务员”在报上呼吁遏止(网上?)“恶毒言语”,其实此举除了将徒劳无功,也没有必要,况且在评击“别人”之余,一再热情颂扬“老板”的英明,这除了低估了读者的智慧,也不能为自身的形象加分,最终除了“越帮越忙”,还可能会引起反感(注)。因为无论在网上报上,言论很多时候也像一面镜子,照出了写和读的人的精神面貌(或心胸嘴脸),而读者的眼光往往是雪亮的。



       一个“高级公务员”的言行举止莫不反映了政府的形象(他/她也应该算是国家社会的上梁吧?),假如政府曾经“犯错”(?孰人无过?知错能改,善莫大焉!),并且已经以行动来表明态度,那还来口水战是很无聊的。如果有错还要勉力辩解,那就像报纸没完没了的“特此更正”,既没有一点歉意表示,也不必期望别人原谅。



注:作为一个受过一定教育和正直的新加坡人,肯定能看出一路来政府的“功”与“过”,是不需要别人来教他们如何去判断是非或投票的。如果一个新加坡人一点也不能看到政府多年来的成就和作为,一味反对政府的政策,那思想一定有所偏激,这种情况只能说是话不投机,再讲除了白讲,还可能造成反效果。


8.9.2012


投标,贩卖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政府部门几乎凡事都采取了投标方式。就连教育部也不例外。诚然,对于一般商品的采购,投标制度是有其无可厚非的透明度和效率。只是来到和文化知识有关的项目,也采取这种硬邦邦条规式的处理法,就不免让人兴叹。


第一次“意外”碰上投标是在2009年为新加坡青年交响乐团写《夏日狂想曲》(Summer Rhapsody)时。本来条件都谈妥,白纸黑字都签了,曲也都开始写了。突然临时有关部门来电通知,由于制度改变,我必须(在形式上)通过投标的过程,才能取得费用。当时对这个突发转变觉得有难以接受。除了不能理解认同,还添了不少前所未有的麻烦- 来来回回,除了必须填写繁琐的有关申请表格,还必须到联络所去申请一个Singpass号码。最终,为了不想让夹在中间的小官员为难,还是照办了。因此,我也突然从一个委约作曲者变为一个投标贩卖者(vendor!表格上是如此称呼)!


之后,陆陆续续,只要和公共部门有关的,这类事直到今天都不断碰到,每一次,我都掉头走开。


现在仔细想想:其实类似的事,在本地文化界早已有之。记得多年前有专业乐团聘请音乐总监,有关当局曾以当场指挥的面试方式来选人。当时我在报纸提出:请音乐总监不是请指挥 ………………。这就有如大企业请营运总裁和请业务经理是不一样的。其实总裁和总监应该是“相中”礼聘而不只是按照一般条规面试聘用而已。因为其中除了务实,还有相关的文化深度。当然,前提是聘请当局有没有“相人”的智慧以及承担的勇气?不然,除却效率和透明度,剩下的只是“官僚”而已。


如果所谓的“文化复兴”真的是我们的期望,那有许多事的处理必须也要有真正的诚意。不然,到头来“文化复兴”无望,vendor 却可能比蟑螂还多。




7.9.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