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25日星期四



泰斗!

       近年来在报章媒体上以至业余演艺团体的一些宣传资料里,“大师”,“艺术总监”,“音乐总监”等等等等称号层出不穷,其“滥”其“贱”,已经令人有点视觉污染之感(“惨不忍睹”也!)。今天的联合早报《现在》却有了新的突破- “泰斗”出炉了!(爵士泰斗  蒙特罗…………….

       何谓“泰斗”?根据《辞海》的解释:“泰斗”是泰山和北斗星的合称…………山岳中最高的是泰山,星辰中最高的是北斗。比喻当代宗仰的学术大家。

       有关文章没有说明该爵士音乐家是本地级的“泰斗”还是世界级的“泰斗”,但就有如“大师”,“艺术总监”,“音乐总监”等等等等,所谓的“泰斗”又是由谁说了算?

       报章媒体为了销路,通常都会做出“语不惊人誓不休”的行为,在某种层面程度上,这也是可以理解的(虽然不免会对他/她们的文章诚意以及对事物的认知有所怀疑)。但听了一个朋友所述-关于报章媒体的一个小故事之后,不禁也替他们的未来报导用词感到担忧。

       朋友说:有个以前跑意外事故新闻的记者告诉他:那年代的意外事故新闻报导里,常喜欢(不是欢喜的意思,喜欢是严肃认真的)用的一个“陈腔滥调”就是:某某某死状“惨不忍睹”。这对有关记者来说,除了极为方便,似乎也没有什么不对,于是久而久之“惨不忍睹”便成为记者以及读者的“家常便饭”。但有一次,当记者碰到一宗比之前的一般“惨不忍睹”更为“惨不忍睹”的事故时,震惊之余,却不知如何形容!词穷了!因为之前说的太绝了?

       如今,除了“大师”,“艺术总监”,“音乐总监”等等等等,连所谓的“泰斗”都登场了?以后如果发现还有比之前一般“泰斗”更为“泰斗”的“大师”,“艺术总监”或“音乐总监”时,震惊之余,又该如何形容和正名呢?

26.9.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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