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与责任感!
今天偶然第一次在网上看到2015年我的作品《新婚别》(Separation
of the Newly Wed)的演出视频。当时因为某种原因而没有出席现场演出,后来有了视频也没有人通知我!
《新婚别》是一首根据中国唐代诗人杜甫的同名诗而创作的一首四重奏形式乐曲,不同于一般四重奏的配器是,其中除了有声乐部分(女高音),还有中西乐器(双簧管,二胡以及琵琶)。
《新婚别》是1980年代应荷兰籍双簧管演奏家Joost
Flach 之邀而创作,在1988年新加坡艺术节上首演。当年的演出者除了Joost
Flach本人以及两位人民协会华乐团演奏家黄歆峰和吴友元以外,女高音还是来自英国的Sheila
Molinuex,因此还请来林曜帮忙为这个声乐家作中文拼音辅导。
从视频上看,2015年的这场演出似乎有点排练不足的感觉,这仿佛是今天许多职业(不是专业,真正的专业精神不是这样的?!)演奏者和职业音乐团体的通病?(业余团体由于有“先天不足”的自知之明,一般还比较认真的去努力准备,虽然演出效果一般也只是差强人意)
虽然可能基于一些条件和原因,演出效果未能达到理想程度,但个人还是比较欣赏双簧管演奏者以及女高音的表现和努力,最低限度,他们都忠实于原谱。最令人失望的却是是琵琶部分,其中居然有擅自“改编”的成分!这是一种非常不尊重作曲者以及不专业的表现!
是的,或许中西有别,一般华乐演奏者在演奏古曲或民间音乐时都有“自由发挥”的习惯,但来到现代创作也如此!除了专业观念赶不上时代,莫非也成为了一种迹近涂鸦陋习?!
或许,在今天的社会(尤其在本地?),无论是对待艺术创作或前辈长辈,“尊重”都是一个“奢侈”的要求,但起码的责任感呢?
对了,还有一个小插曲或可以反映现在年轻人的责任感:当时该演出的负责人和我接洽时提及有关乐谱演出费用问题,我说了一个数目,同时也补充:你们如果有经济上的问题,费用可以豁免,这个负责人(也是个年轻的音乐家)很认真的坚持一定要付费以示对作曲家的尊重!只是至今,有关费用还渺如黄鹤!
今天新加坡的普遍中西音乐水平比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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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年前的确提高了不少,但许多有志于此的年轻人的态度习气(甚至骨气?)却仿佛已今非昔比,所谓时代的进步究竟是福是祸?音乐又真能陶冶一个人的性情吗?官方所谓的优雅社会在其“文化产业”的认知心态下最终又会有什么结果?是瓜是豆?或许,只有时间能告诉你了?!
20.4.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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