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14日星期一

为什么要讨好学生?!

       养不教,父之过。 教不严,师之惰。子不学,非所宜。幼不学,老何为?”
         以上是三字经里关于教育的千古不易的明训和道理。也是眼下所逼切需要的。
         日前(11.10.2016)在联合早报看到这样的新闻标题:“仅提醒学生玩游戏勿忘责任”“部分学校不要求移除校内精灵补给站”
         据报导:“精灵宝可梦GO自今年8月登陆本地后,一些校园内外成了精灵补给站,有至少一所学校为此向游戏开发商申请移除。然而,也有一些学校处之泰然,建议学生以负责的态度玩游戏,并注意安全。”
         如果报导准确,那现在教育部以至学校的“价值观”真令人百思不解?!首先:学校本应是个严肃认真学习的地方,为何竟能“处之泰然”的允许“外物”分散学生的学习注意力?(只有至少一所学校为此向游戏开发商申请移除?!)什么是“负责的玩游戏态度”?提醒学生注意安全是为了逃避可能发生意外的责任?
         学生年纪小,一般容易跟风以及有样学样,不认真去引导,又有几个懂得责任,在意责任?(尤其在这个连校长老师都知法犯法的年代!)学校对学生的职责是“纪律”还是“建议”?如果学校对学生的态度只止于“建议”,学生可能会有“纪律”吗?学校允许精灵宝可梦GO活动在校园内进行的理由除了让学生“快乐”,又是什么?
         来到教育,古人认为关键是老师要严格。所谓严师出高徒,“严”这个字道出了教育的根本。正襟危坐的听课,比起轻松玩游戏当然没趣的多,但要让孩子深刻的多学一些做人的道理,来自老师的压力是必须的。尤其是今时今日,能或愿意“不顾自身工作安危”给孩子施加学习压力的老师,一般也比那种强调“快乐学习”的老师更用心良苦。
         只是以上所说的或许都早已不合时宜?或许也只能祈望我们的教育领导在某些教育“常识”上头脑能清楚一点。如果只懂得“民主”“慈爱”,或“明哲保身”的一味讨好学生,惧怕家长(不知道其中有没有政治正确的考量?若然,又会不会是一种饮鸠止渴的行为?!),我们的“教育精神”甚至我们的“爱国精神”有一天也会和华文华语下场一样?!每天都念着的“誓言”也都成为了“口是心非”?!

18.10.2016

2016年11月10日星期四

收藏与铜臭

          世上有玩物丧志的事,也有玩物养志的事。类似的事例如所谓收藏,可以让人倾家荡产,也可以让人(有志者事竟成?!)一夜暴富!有时就和做生意没有什么分别 - 就看你有没有那个眼光魄力和条件能力。
          但真正的“收藏”还要看心态,为了集敛致富保值生利专收有“钱途”的东西和为了兴趣情趣而不论价钱(价格低贱,或甚至是经典杰作的复制品)的收藏是不同的。光懂得“价钱”的收藏犹如自我感觉良好的锦衣夜行,也有如买了最贵的票去看一场听不懂的音乐会?!
         有条件附庸风雅或许也不完全是坏事,最低限度还可以推动有关市场经济。只是这往往就有如用耳朵去看画(根据市场的价格意见),用眼睛去听音乐(根据报章媒体的宣传以及票价),到头来除了是一种自我身份标榜,也是另一种“狐假虎威”?!
         虽然世上贵的东西不一定都好,但真正好的东西却几乎都很贵(拥有之余还有许多随之而来的保存保养的 “后患”,这种种没钱都万万不行!),也只有“贵”才会引人注目,也才会令许多人觉得珍稀。因此,一个收藏者的财力往往比他的鉴赏能力更为关键,毕竟看得懂,真正喜欢和买不买得起是两回事,能不能够天长地久和朝夕相对却和阮囊口袋息息相关。因此,在这方面“有情人终成眷属”的美事佳话往往也只能在“鬼话大全”《聊斋志异》(石清虚)里去寻觅了!俞伯牙和锺子期的故事更属“天方夜谭”!
         人除了是一种会脸红的动物(如果还懂得廉耻),一般也喜欢炫耀。值得炫耀的东西当然最好必须是在一般世俗眼光里“一目了然”珍“贵”稀有的东西(省得还要老王卖瓜大费唇舌),再加上势利传媒努力锦上添花,于是所谓的“艺术”收藏或票价昂贵的音乐演出往往就无奈的被添上了一股铜臭味?!

6.11.2016

2016年11月7日星期一

释法  悲情

          从来也没有像过去的几个星期那样关心香港时局。
          几天前中国人大发出将就香港基本法104条宣誓声明条例释法的信息,这显然和最近闹得满城风雨的香港立法会议员宣誓事件有关。其实过去也有过4次释法前例,但都由香港行政特区方面向中国北京中央请求,这次释法却是由北京中央主动主导,因而显得很不寻常。
         虽然香港原来是中国的一部分,但被英国人统辖期间,在政治体制和文化法治方面都起了很大的变化,许多民生价值观念也和内地有很大的不同。邓小平当年也了解问题所在,因此便有了香港50年不变的“承诺”和两方面都有份参与起草制定的香港基本法。
         香港就有如一个从小就被外人强行收养的孩子,经过了很多年成长,心智已成熟,除了对养父及其家居不无眷恋,也深受养父的文化价值熏陶,但在家庭团圆的大前提下,别无选择的必须回归到一个格格不入的环境 - 生父(有“暴力”前科)的大家庭里,这里头的种种复杂心情是可以理解的。
         对于中国大陆政府来说,今天的国势诚然今非昔比,但在昔日政权丧权辱国被人欺压的悲愤回忆忧新以及今日以美国为首诸国抗衡的国际局势下,时时刻刻都在警惕可能会面对的国家分裂危机。因此对国家领土完整的原则态度是寸土不让的。
         这几天追看的各种新闻或有关时事论坛节目中,除了更深入的体会到了一些香港人无助以及无奈的心情,也看到了不同的人性面貌。代表香港人心声意愿的立法议会里有两个主要阵营:一方是倾向北京中央,比较强势和“务实”的建制派,另一方则是强调民主自由,比较有“血性”的泛民派系。从网上可以看到的有关议会辩论或街头论坛视频里,无论是在议会或民间,我们都可以看到香港人言词犀利以及大情大性的一般,无论黑白美丑,在条理清晰的辩论之间也体现了香港人的价值观和文化底蕴。
         只是辩论再精彩终归也还是受制于议会规则和形势,来到表决的时候,不管你的辩才道理多好多正确(就连对方也默认了),最终还是以人多为胜!
         按规则依法行事,表面上看来仿佛也公平,但也常令人不解:所谓的“大是大非”,究竟是建立在一个怎样的原则基础上,这就是政党政治的吊诡之处?明明自己都不认同的事,为了所谓“大我”或“大是大非”就牺牲了自己的良知和原则?因为人多势众而打赢了,最终,这和私会党之间的街头群殴又有何不同?!“眼睛雪亮的”人们又会怎么看?人们心里若不平衡,社会又可能和谐吗?
         虽然都是中国人,但因为长久分开以来中港两地的法治观念,文化价值之间还是存有不小的差距,因此从1997香港回归到20年后的今天,之间香港特区和北京中央所发生的种种矛盾和冲突可说是“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就有如内地的种种贪腐现象?),并且有越演越剧之势?两地之间的文化价值思维鸿沟除了需要时间来弥补,有关领导人的胸怀以及智慧也非常关键。面对国土统一的种种难题和障碍,除了一厢情愿的归罪于那些“分离主义”以及“别有居心”者,是否也应该深入真诚的去了解那些对祖国怀有“戒心”的人的想法和心态?这是否也是个治标或治本的问题?

8.11.2016

2016年11月3日星期四

蔡澜

          第一次接触到蔡澜的散文是1980年代初在澳洲念书的时候。有一次在香港工作的朋友寄音乐卡带给我,邮包里头同时附上了一本蔡澜当年的“处女作”- 《蔡澜的缘》。
         那个年头在国外能读到的中文书刊,除了从新加坡带去的那寥寥几本书以及家里不定期寄来的剪报以外,基本都是一些过了期的香港明报月刊,在“鬼气森森”的环境当中,中文精神粮食可说既珍贵又稀有。因此,意外的收到了《蔡澜的缘》可说是个不小的惊喜。
         身在异乡,令人更感觉亲切的:由于蔡澜是新加坡人,在《蔡澜的缘》里,包含了许多关于作者的新加坡旧日回忆。因为自己也是个新加坡人,和蔡澜生长的年代相距也不算太遥远,因此其中有好些关于本地过去风土人情的描述很能引起共鸣,读得津津有味。
         回新之后,在人民协会工作时,偶然和一位来自不同部门的同事谈起蔡澜的文章,他说他也很喜欢,还送我一本1988年初版的《蔡澜谈日本》。
         《蔡澜谈日本》和《蔡澜的缘》相比,除了内容题材明显不同,文章也更生动有趣。于是,从那时开始到2000年代初自己也陆续买了一些蔡澜的散文集。
         读蔡澜的文章,第一感觉是作者是个有着多姿多彩人生阅历的人,个性鲜明也很懂得生活情趣,多年后偶尔翻看蔡澜1980 -90年代所写的散文,还是感觉有一定的趣味。
         蔡澜早期的文笔虽然谈不上精致老练,还常杂有别字,叙事有时未免有点夸张?但胜在内容紧贴其个人种种独特生活经历,字里行间常有种其他专栏作者所没有的自然鲜活感。但更重要的还是其中“若隐若现”的赤子之心。
         天下无不散之筵席?2000年之后对蔡澜的散文兴趣大减。其中原因除了好些文章内容有重复雷同之感,也时有更多的商业气味。昔日的“直爽”被另一种“爽直”所取代(?),令人感觉若有所失?!世界在变,人也在变,人各有志,旁人也无可厚非?!
         再提不起兴趣看蔡澜文章的“最后一根稻草”还是多年前有一次偶然看了香港电亚洲视台脱口秀《今夜不设防》的其中一辑。在这辑节目里除了媒体人称“香江四大才子”里的黄霑,倪匡以及蔡澜(幸亏另一位“才子”金庸先生没有和他们一起起哄)以外,还拉上黄霑的前妻 - 作家林燕妮(才女?),几个人醉醺醺的一起即兴上演了一场让他们的读者们“叹为观止”的低级趣味“电视闹剧”(有关视频有兴趣者可以上网了解)。
         绝非自命清高,但无论如何都很难明白?!这些“才子佳人”其实都不是“无料”之人,也有一定的社会知名度,平日除了有傲气和有个性的一面,年纪也有一大把了(和“少年轻狂”根本沾不上边),就说是大情大性或真性情的展示吧?又需要如此不顾“身份颜面”吗?
         再说蔡澜,究竟是我们以前误解了他,或者:这就是他真实的一面?!新加坡人应该以他为荣?!

3.11.2016

2016年11月1日星期二

无情?!无义?!

         日前在联合早报上看到资深语文工作者汪惠迪的文章:《当演员被叫做“戏子”的时候》。
         近日因为中国演员王宝强婚变事件,媒体铺天盖地肆无忌惮的报导引起了中国国际政法研究院院长陈中华的注意(看不过眼?)。于是以《科学家的地位不如戏子,党中央国务院必须管管》为题,撰文猛批中国娱乐圈,一时就如一石激起千层浪,网上褒贬蔚为大观。
         “戏子”是旧时代对戏曲演员的一种含轻蔑贬义词,陈中华显然说了重话。无独有偶,台湾的李敖也说:“演艺人员古称戏子,是下三滥行业。中国人骂“戏子无情,婊子无义”就是说这一行业太现实,太虚荣,太炫耀,太不择手段 …………. 不料当电影,电视一出现,这一行业就窜起来了,演艺人员今非昔比,不但名利双收还居然表率群伦了…………… !”(媒体也有份促成?)
         职业不分性质贵贱(?),平心而论,虽然表面风光,演艺人员也和其他行业工作者一样有不足为人道的苦处。再者,演艺人员在工作上不只要面对老板和观众,还免不了要面对媒体(如有利用价值,有时还要被政治操弄)。而一个演艺人员的名气,很多时候也是成也媒体(正面报导),败也媒体(负面报导),媒体不只是“无冕皇帝”,还是“上帝”和“魔鬼”一体的连体怪胎!
         前不久在同一报纸上就看到一篇关于美国明星夫妻(Angelina Jolie Brad Pit)婚变的报导(有时婚变!),标题是:“当偶像不再可以崇拜 …………. “。令人不能接受的是,文章除了一贯(道听途说?)的种种无聊八卦,还把两个明星的个人负面不堪的行为甚至私下的不卫生等等都一一抖了出来,真是惨不忍睹也!
         问题是:之前又是谁把他们美化得天上有地下无的?
         照说,媒体和演艺人员本应该是“相依为命”,互相帮衬的,为何翻脸无情的每每都是媒体?尤其在他人遭逢不幸时还落井下石,有必要吗?
         看来,今天“戏子无情,婊子无义”这句话应该改为“媒体无情,报纸无义”?!讽刺的是,还有人把它当成每天的精神粮食!
11.10.2016

         

2016年10月29日星期六

誓言只是一张入场券?

         日前在网上看到了有关香港立法会议员宣誓就任的事件新闻视频 - 有两个青年新政议员宣誓出了问题引起争议舆论,就连新任主席的合法性也受到质疑和挑战,导致整个立法议会乱成一锅粥!目睹这种不寻常的情况,一时欲罢不能,连续几天追看有关新闻的同时也看了许多相关的视频,“近距离”感受了一种前所未有的震撼。从其中一些街头论坛或相关时政讽刺短剧视频里也见识了香港言论自由开放新鲜热辣以及活泼幽默的一面。
         在这些视频当中也令人深刻感受到香港社会从上到下的真和假。其中由于涉及政治利益以及民生问题,虽然很难说有绝对的黑白对错,但人在做,天在看,就连一个局外人冷眼旁观也看到了许多人性善恶的形象和嘴脸。
         香港从政者甚至一些民众(除了少数无聊偏执的粗言秽语)的言论,无论你同意与否,必须说都有一定的文化水平,表达能力以及正义感和勇气。我想这和香港多年以来的政治人文环境以及文化底蕴有很大的关系,也和国民教育价值观方向有很大的关系。
         令我感到有趣的除了各种有关新闻,论坛以及“讽刺短剧”以外,在一个街头论坛(D100星期天论坛16.10.2016)里议论成员之一的黄国桐对(立法会)宣誓的看法也很耐人寻味。
         我们都知道,无论在立法会或法庭宣誓,都是一种必须的法律形式和程序,对此黄国桐先生认为:仪式上的宣誓并不能确保一个人是否是真心诚意的发誓。而日后能否在行为上体现有关誓言才是最实质和关键。如果宣誓后不能/或违反了誓言,除了口是心非,又算不算是犯罪行为?
         每个认识字的人都能念誓词,问题是人心隔肚皮,没有人能真正知道别人的想法?因此,宣誓只是一种必须但无奈的形式或者对他人人格存有怀疑的一种表现(执法者要留下法律证据已达到约束他人和自我开脱的目的?)?!
         在现实当中,有些人会因违背形式不一的“誓言”而受到惩罚,也有人能(因为种种“乡愿”理由?)逍遥法外。这种事从社会上层到底层都可能发生或早已经发生过,并没有一定的结论和结果?那“誓言”是否只是/或将会沦为“此地无银三百两”的另一种表达形式?
        一般情理来说,当我们真正相信一个人的时候,会叫他发誓吗?当我们怀疑一个人的时候,他就算指天发誓你又会相信吗?
         或许,在人们互不信任的社会里,宣誓或发誓是在所难免的!但它的作用很多时候可能还比不上一纸合约的约束力?!另外,宣誓时必须有人监誓,然而监誓的人又如何证明自己的“清白”?他在监誓之前也需要先宣誓以示“清白”?又要什么人为他监誓 ,替他监誓的人又 …….. ?!如此这般,反反复复,又会否没完没了?
         如果有选择的余地,你会认真对待一些政党或一些政客的承诺和誓言?很多事实也告诉我们有些政党政客的誓言只是一种“因时制宜”和“勉为其难”的行动,对他们来说,“宣誓”只是一张“有关游戏”的入场券?而人人也心知肚明!如果他们日后不能实现承诺,或甚至和所承诺的背道而驰你又能怎样?你是否也有责任?
         最终,宣誓,发誓只是一种“自欺欺人”的闹剧?!因为很多时候发誓者也不知道自己能否实现誓言?更别说认真对待誓言?!

28.10.2016

2016年10月26日星期三

十月的歌 - 古月照今尘

         1980年代在人民协会文工团工作时,常为这首歌伴奏,印象深刻,为此也留下几许回忆。
          这首由谭键常作词,小轩作曲的《古月照今尘》歌词如下:

一部春秋史,千年孤臣泪。
成败难长久,兴亡在转瞬间!
总在茶余后,供于后人说。
多少辛酸话因果!

百战旧河山,古来功难全。
江山几局残,荒城重拾何年?
文章写不尽,悠悠沧桑史。
悲欢岁月尽无情!

长江长千里,黄河水不停。
江山依旧,人事已非,
只剩古月照今尘!
莫负古圣贤,效历朝英雄,
再造一个辉煌的汉疆与唐土!

         虽或不能相提并论,但大气磅礴以及充满唏嘘感慨的词意,不禁令人联想起罗贯中三国演义的序词: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
是非成败转头空!
 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

白发渔樵江渚上,惯看秋月春风。
一壶浊酒喜相逢,
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

         此外,《古月照今尘》也和当年红极一时,由候德健创作的“爱国”励志歌曲《龙的传人》前后相互呼应?那年头还是蒋经国的国民党一党专政,台湾名列亚洲四小龙之一的风光年代,国民党人还对“故国”无限江山有着无穷眷望(“非份之想”?!),“振兴中华”以及反攻大陆的口号亦未曾平息?!
         俱往矣!一转眼却是“江山依旧,人事已非!”也许没有人能想象,30年后,不止 “反攻”无望?而且台独抬头?以今天的世界政治局势来看,“再造一个辉煌的汉疆与唐土”的美丽愿景恐怕(?)也要由中国大陆来实现了?!
         就和挡不住的沧海桑田一样,大千世界就和人性善恶一样变化莫测,或许因此(?):英文老歌  Que Sera Sera  里早有警句:whatever will be will be, the future’s not ours to see ……….!(前途未卜,在劫难逃?!)
         无论如何,《古月照今尘》还是一首写得很用心,很不错的歌,在网上不经意的听听,也仿佛让人回到了30年前的月色里。

23.10.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