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
今天(5.10.2011)在联合早报“现在”版看到了本地“波普”艺术家罗杰翰的访谈文章。访谈还附录了另一位年轻艺术家陈俊达对“波普”艺术以及“深度”的看法。
从种种现象和迹象看来,今天的视觉艺术和音乐(包括古典和流行)的定义,要求已经和过去大不相同甚或背道而驰,这就有如现今有些音乐家可以不谙乐理和不熟悉经典,视觉艺术家未必会画素描的情况一样,关键是:你有没有一条可以点石成金的舌头 - 有办法“卖”(或推销)你的作品或点子。前些时候有流行音乐人把听众比喻成“鸡”和“猪”,殊不知在所谓的艺术殿堂或艺术市场里招摇叫嚣,自以为是的许多有财,有权之士,除了对价钱不含糊以外,实际上也许也和所谓的“鸡”和“猪”相差无几。
我们现在所处的是一个很奇怪的世界,不只是人,艺术也一样,由于人性复杂加上人多口杂,很多事一时是很难分清黑白的,但只要“声量”够大,指鹿为马的事却倒有不少。只是有些事虽说见仁见智,但在比较,对比之下也有高下之分。就例如把罐头午餐肉和真正的高级餐饮相比,除却感情因素,孰高孰低(不一定就是优劣)几乎是无可争议的。
总觉得一个好的艺术作品是无需吹嘘或解释的,就好像常听到的:“Let music speak for itself ”一样。历史经常告诉我们:(虽然或许有人并不在乎)终有一天,清者自清,浊者自浊。艺术就和生活一样,许多的真相最终往往也还是要由自己去发现,问题是自己有没有足够的智慧和决心去发现。
好些当代视觉艺术作品,通过了讲解,让我们了解了其背后的涵义,感觉作品的巧妙。但一个有深度,高度的艺术作品,除了超越巧妙,还能令人感动和净化。这是试图通过语言所无法达到的,就犹如没有人能真实的形容茉莉的芬芳。
5.10.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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