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23日星期二


都是“害群之马”惹的祸

                  

        日前在联合早报交流版上读到一篇家长投诉学校音乐指导员为“牟利”,不惜“软硬兼施”的推销乐器给学生的文章《别叫学习音乐太沉重》。今天在同一报版上看到了教育部的答复回应。

        教育部的回应给人的感觉是很“官方”,斩钉断铁以及有点“锯箭法”(注)的味道,例如:“我们并不允许学校所聘请的音乐指导员向学生们私自授课或推销乐器。此外,我们也不许可指导员指示学生到他们指定的乐器行购买乐器。”这话表面看来义正辞严,似乎没有什么不对,但如果一旦真的严厉执行,就一定能解决问题吗?教育部虽然负责监管学校,但许许多多学校里许许多多的事,教育部都能一清二楚吗?

        我们必须明白,基于信任,熟悉甚至方便的原因,学生向(或通过)有关指导员买乐器或私下向其学习其实也是一件很自然的事。另外,一般来说:学生或家长对音乐外行,与其相信“非亲非故”的音乐学校或音乐行,还不如信赖学校请来的音乐指导员

        并非在替“害群之马”的音乐指导员开脱,实际上,也并非所有学校音乐指导员都“心术不正”,许多音乐指导员还是很愿意帮忙学生的。虽然或许不能说“全无私心”,但大多情况是:音乐指导员们都明白,要让学生充分发挥音乐上的天赋以及应付青年节赛事,单凭学校的大班课是远远不够的。另外,学校所提供的乐器一般也差强人意。对一个学习成绩好,有一定追求的学生而言,一个好的老师能激发一个学生的学习热忱。一件质量好的乐器除了更能有助于提高水平之外,也能增加学生学习的乐趣。

        如果一个好老师,一件好乐器能激发学生的学习进取心。而另一方面,(环环相扣的)对一个学校乐团而言,如果程度好的学生以及质量好的乐器数量增加,进而使整个学校团队水平提升,又能在教育部主办的青年节比赛中取得好的成绩,不只是音乐指导员,学校方面也乐于看到这样的结果,同时,也是教育部对学校团体的期望之一罢?这又何止双赢!(据说:教育部会给与青年节比赛金奖得主(学校)某些津贴上的“优惠”。虽然,无论从学校的主观或客观条件上来说,有关“竞争”不一定公平)

        或许:我们必须分清楚“推销”和“推荐”的分别。从这里头,我们也可以看出有关音乐指导员的心态。无论如何,在学生的请求下,一位老师诚意推荐价钱合理的乐器给学生,应该没什么错吧?而如果“一视同仁”,“沙石俱下“的严厉禁止老师推荐乐器,学生和家长们求助无门,最终会不会“落到”和“心术不正”的音乐指导员同一类的乐器行手中,谁又知道,谁又会理会?

        有关学校音乐指导员“推销乐器”以及“私自授课”的事在本地其实由来已久,并且类似的事,也不止是学校外聘的音乐指导员而已,只是没人揭发,也就“天下太平”。

        所谓:“有买家,就会有市场”,新加坡家长大多数也都很精明务实,不会单单只为了培养孩子对音乐的兴趣而胡乱花大钱的,归根究底,真实的原因何在?谁又是这种现象的始作俑者?      

       

注:从《厚黑学》作者李宗吾先生的大作里读到:有一将军背部中箭,寻医治疗。医生只把在将军体外的箭杆剪掉了事,箭镞还留在体内。将军大惑不解,医生解释:我是外科医生,只管身体外部的事,体内的事由内科医生来处理。李宗吾先生把这种事称为“锯箭法”。     

 

24.10.2012

1 条评论:

  1. 同理。
    我曾拥有的中阮也是循此途径。

    market2garden pyt 2012.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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