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1日星期四


准确与细致

                  

        今天在联合早报上又看到“原肃毒局局长涉性贿赂案”的报导。该报导大标题是“徐秀兰诉衷情  怕丈夫不原谅”,报导内容还引用了“倾诉”的字样(………徐秀兰曾向主要调查员“倾诉”……..)。

        单看大标题 - “徐秀兰诉衷情  怕丈夫不原谅”除了令人有点不知所云以外,在这有关法律场景下,用“诉衷情”或“倾诉”等迹近浪漫的形容词,也让人感觉造作以及不通。一般来说:“诉衷情”或“倾诉”的对象应该是对其有好感以及信任的人,其中甚至还有情爱的意味。对一个非亲非故和明显“有所图”的调查员“诉衷情”或“倾诉”,除了显示当事人的无助或无知(?)以外,是不是有点不伦不类外加怪诞?不晓得记者是否有意在文字表达上“创新”或故作“幽默”,只是当事人此刻在“水深火热”之中,不知记者又能否理解或感受到?无论如何,这也多少和报导(形容)的准确性有点关系罢?

        谈到新闻报导的准确性,昨天在同一报纸的“校园@爆米花”版读到两篇学生记者(?)的音乐演出报导。两篇报导都附有照片。照片的解说分别为:(一)中正中学(义顺)的午餐音乐会,管弦乐队在竹林旁演奏。(二)交响乐团演奏了许多经典歌曲,包括著名乐团The Beatles 的经典老歌。问题是:照片中的“管弦乐队”以及“交响乐团”连一件弓弦乐器也没有,能称得上“管弦乐队”以及“交响乐团”吗?如此报导,若非有关学生记者缺乏音乐常识,便是粗心大意或不够认真(有关编辑也如是?)。这样批评,并非吹毛求疵,假如我们看远一点,这些现在的学生记者也许有一天会成为真正的报馆记者,编辑甚至主任!(也许,有些当年的学生记者如今已是报馆记者,编辑甚至主任了?!)如果他/她们继续保持同一知识水平或态度,我们的报纸就前途堪虑了!

        古语说:“凡事豫则立,不豫则废”是很有道理的。另外,世上许多事都是由小见大的,专业态度的形成也不外如是。英文里有句一针见血的话:The Devil is in the details. 正是此意。

 

1.11.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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