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宠物谈起
家附近一带的狗似乎越来越多,无论晨昏,每回在邻间跑步运动,总会遇到好些女佣在遛狗,每人牵着一至三只狗不等,浩浩荡荡,路人或运动者有时还必须让路给她/它们。有两次(都是下雨天),屋外铁门没有关好,也不知是谁家的狗,大约是迷途,又认错房子,情急之下居然就登堂入室, 家人在一阵恐慌之后,不得不挥手舞棒,驱之赶之。
养宠物或许是有些人对动物的一种爱心表现,若不妨碍别人,原也无可厚非。但就好像抽烟,喜欢的人可以“快乐似神仙”,不喜欢的人则或许会“不胜其烦”。
我对养狗的人没有多大的意见,只是由于自已曾被熟人的狗咬过三次!而每回“遇害”之前,三个狗主都不约而同的“指天誓日”保证:他家的狗从不伤人(不把我当人?),“绝对善良”(就对我“例外”?!)等等等等。还有:孩子小时候在“后山”肯特岗公园里曾被两只大狼狗追逐,若非我以及狗主及时赶到,就险些被咬。这种种“不愉快”经验,使我无论如何很难信任这种“异类”,这也许也是缘分(恶缘)的一种罢?!但就好像我不能体会狗主的“心情”一般,想必狗主也很难体会我的“心情”。
很早以前,人们养狗有其实用的原因 - 它除了可以看门,打猎,拉车(雪橇),有时还可以“助纣为虐”(如果主人是坏人的话),因此也被人詬为“狗眼看人低”。今天人们养狗养宠物则多和现代人的种种心理不无关系,也许是寂寞,也许因为世风日下,觉得动物比人更可靠。
记得多年前有个本地音乐家XXX上了香港的趣味电视节目。该节目介绍他如何教导鹦鹉唱歌。后来香港朋友告诉我们,我们啧啧称奇之余,也没怎么去深思。却有个朋友“有感而发”的说:XXX 原本教人唱歌,如今大约对人类失去信心,改为教鸟类唱歌!
无论如何,从目前的趋势来看,很多时候人们对动物(或宠物)都比人要好。就如昨天早报登载的“落户34年北极熊安乐死”。羡慕之余遂想:这家伙究竟何德何能,也不过是饱食终日,无所事事,镇日里就是在“家园里”走来走去或游来游去而已,临终却能得此“厚待”。而为社会多少出过点力气的你我,在“那一天”来临时,虽求生不能,求死不得,却不一定就能得到有关方面的同等“爱心”!“虾米”世界(注)!还是做北极熊好,得了绝症也不必担心医药费,虽然不知道“怎么个死法”(知不知道还不是一样?),最低限度,死得不知不觉,“舒舒服服”。
注:“虾米”者,福建话“什么”的意思也。
17.11.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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