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1日星期一


艺术必须如此?

                  

        前日在联合早报《想法》版看到了梁海彬的文章“艺术的审查”。有些感想。

        常常觉得,时下的许多艺术潮流动向,对于一些敏感,粗俗甚至突兀的题材和语言(限制级,“阴道”,粗话等等等等),似乎特别感兴趣以外,有机会时还无所不用其极,并乐此不疲。在此时此地,搞艺术必须如此或只能如此吗?也许保守,但我相信艺术所要和所能表达的远不止这些。

        或许有些搞艺术的人觉得艺术负有对社会的责任,我对这种说法有一定保留,从历史的角度来看也并没有绝对。艺术或许在某些时候能够提高士气,激起(爱国)情绪,安慰以及感动人们,甚至有助于教育和心理医疗可能性。但严格来说,艺术并没有改造或改变社会的责任和义务。一个国民关心国家社会时事课题,要表达意见,最直接和有效率的除了应用人们共通的语言以外,就是实际的行动。

        如果艺术真要讲求社会责任,或许首先不应该有“反社会”的行为(例如涂鸦,破坏),也不要以哗众取宠和令人不安的表达方式来沟通和传达信息。虽然艺术里有美有丑,(除了真和善)最终追求的还是美,丑往往只是用来对比和凸显美。就如同古典悲剧的最终目的不是教人悲伤,而是净化人的感情,同时让人品味苦中之美。如果艺术里丑多而美少,或试图以丑陋粗俗,刺耳碍眼去“招徕”,最终给人的观感也只是“丑恶”,那“艺术”或许应该改个名堂了(就好像如今的许多所谓“音乐”)。

        至于自由的问题,心灵自由还是最重要的,无论倾向保守或标榜创新,如果能做到不随波逐流,不怕被人说是“为艺术而艺术”(如果能称得上是艺术),能坚持做到“风不息而树恒静”,也是一种境界。最终能否或会不会“引发思考和质问”,不应该是作者的第一考虑,也不一定重要(有些经典之作在作者有生之年,根本未曾引起注意)。

        归根结底,艺术创作首先要注意和讲究的还是质量(包括技巧和内涵)的问题,没有质量或质量不高,就算能“引发思考和质问”,反客为主之余,又有多大意义?

        毕竟,艺术本质上还是很个人的事。在艺术里,“横眉冷对千夫指”和“为人民服务”相比,何者又更诚恳呢?

        临了,自己的“艺术”(或者所作所为)还是要靠自己来审查和判断,别人审查的只是他们自已的标准,有时还不一定和艺术直接有关。


 

       

2.4.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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