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11日星期五

破镜重圆?!                                                  

     今天在联合早报看到标题“烧死前女友监20年 德士司机上诉被驳回”的新加坡新闻。有关新闻提及:“患有严重压郁症的离婚汉林金标,因不堪熊美玲屡次拒绝与他破镜重圆,难熄心中怒火,把她活活烧死…………..”。

     从有关记者对“破镜重圆”的理解和应用,不禁令人想起了台湾前总统陈水扁的“罄竹难书”“经典”事件。

     “破镜重圆”这句成语是有典故的,以下是摘录自网上的一段有关文字: 

       南朝末年,隋文帝杨坚灭掉了周围的南陈北齐,建立隋朝。其中陈国将亡之际,陈国的驸马徐德言和他的妻子乐昌公主看到了天下统一是大势所趋,自己的身份又是隋朝消灭的重点对象,预料到夫妻必然分离,就将一面铜镜一劈两半,二人各执一半以作日后重逢之信物,并约定每年正月十五到街市去卖镜以为联系手段。陈后主由于“门外韩擒虎,楼头张丽华”的昏庸无能终于亡了国,徐德言流落江湖,而乐昌公主则被俘虏,隋文帝杨坚把她赐给灭陈的功臣杨素作为奴婢。
  一对恩爱夫妻,在国家山河破碎之时,虽然劫后余生,却受尽了离散之苦。盼到第二年正月十五,徐德言颠沛流离,赶到长安大街,果然看见有人叫卖半片铜镜,而且价钱昂贵,令人不敢问津。徐德言一看半片铜镜,知妻子已有下落,禁不住涕泪俱下。他不敢怠慢,忙按老者要的价给了钱,又立即把老者领到自己的住处。吃喝已罢,徐德言拿出自己珍藏的另一半铜镜。两半铜镜符合为一,并且打探到妻子的下落。两人暗中联系。后来这件事情被杨素知道,被他二人的真情深深打动。立即派人将徐德言召入府中,让他夫妻二人团聚。最终夫妻二人携手同归江南故里。

      从有关典故看来,“破镜重圆”只用于恩爱夫妻(并非一般男女朋友关系),其中充满令人感动的以及永志不渝的爱情。

      如今用它来描述有关(血腥暴力?)新闻,除了显得不伦不类,也大煞风景。如此文字,够得上联合早报一向自我标榜的专业吗?又会否误导当下正在学习华文华语以及华族文化的年轻读者?

12.7.2014

附文:

准确与细致

        今天在联合早报上又看到“原肃毒局局长涉性贿赂案”的报导。该报导大标题是“徐秀兰诉衷情  怕丈夫不原谅”,报导内容还引用了“倾诉”的字样(………徐秀兰曾向主要调查员“倾诉”……..)。

        单看大标题 - “徐秀兰诉衷情  怕丈夫不原谅”除了令人有点不知所云以外,在这有关法律场景下,用“诉衷情”或“倾诉”等迹近浪漫的形容词,也让人感觉造作以及不通。一般来说:“诉衷情”或“倾诉”的对象应该是对其有好感以及信任的人,其中甚至还有情爱的意味。对一个非亲非故和明显“有所图”的调查员“诉衷情”或“倾诉”,除了显示当事人的无助或无知(?)以外,是不是有点不伦不类外加怪诞?不晓得记者是否有意在文字表达上“创新”或故作“幽默”,只是当事人此刻在“水深火热”之中,不知记者又能否理解或感受到?无论如何,这也多少和报导(形容)的准确性有点关系罢?

        谈到新闻报导的准确性,昨天在同一报纸的“校园@爆米花”版读到两篇学生记者(?)的音乐演出报导。两篇报导都附有照片。照片的解说分别为:(一)中正中学(义顺)的午餐音乐会,管弦乐队在竹林旁演奏。(二)交响乐团演奏了许多经典歌曲,包括著名乐团The Beatles 的经典老歌。问题是:照片中的“管弦乐队”以及“交响乐团”连一件弓弦乐器也没有,能称得上“管弦乐队”以及“交响乐团”吗?如此报导,若非有关学生记者缺乏音乐常识,便是粗心大意或不够认真(有关编辑也如是?)。这样批评,并非吹毛求疵,假如我们看远一点,这些现在的学生记者也许有一天会成为真正的报馆记者,编辑甚至主任!(也许,有些当年的学生记者如今已是报馆记者,编辑甚至主任了?!)如果他/她们继续保持同一知识水平或态度,我们的报纸就前途堪虑了!

        古语说:“凡事豫则立,不豫则废”是很有道理的。另外,世上许多事都是由小见大的,专业态度的形成也不外如是。英文里有句一针见血的话:The Devil is in the details. 正是此意。

 1.11.2012

2014年7月9日星期三

关于华语和方言的有趣言论

       今天在联合早报交流站上看到包括“站长的话”在内的四篇有关华语和方言的言论- “放宽方言是走回头路”(谢盛海),“讲华语运动可以传递传统价值观”(戴文雪),“讲华语运动尚须努力推销”(林冠雄)。
       谢文曰:“在课堂教方言,在校内鼓励方言,是很荒谬的……..。”若真有此事,在今时今日的教育政策场景下,的确有点荒谬。如果只是“危言耸听”,无中生有,那作者本身也有点荒谬。登载这种言论是否也有点荒谬?
       谢文也提到不同方言族群之间的通婚因为语言不同而有所障碍的问题。据我80岁的岳母说:那仿佛是战前(40年代左右)的事了,这也不完全是语言问题,可能更多是生活习俗问题所致,但不同方言族群之间的通婚例子也还是不少。那时也很少有“失婚”或离婚的问题,反而是到了8,90年代,官方政府还时常要伤脑筋想方设法去促成,造就婚姻-做媒人,甚至不惜“利诱”来劝人早日结婚生子!
       林文曰:“读者要更加了解李总理的谈话,可以追溯到35年前的语言环境 ……….. 由于籍贯不同,即便是华人与华人之间也不能有效沟通……..”。
       个人也算是那个时代的过来人了,看到的情况并不如此,当时一般的华人都通至少两三种方言,一般生活上的沟通完全不成问题。对此情况不了解的林冠雄大约是80还是90后罢?或林冠雄误解了李总理的话?
       实际上,那年代(80年代)教育已经非常普及了,华人之间的沟通除了不一定靠方言(一般可以以华语,英语交流)。当年走红的许多香港电视连续剧,更提升了不少潮,福人士的粤语水平。华人之间何来沟通问题?
       突然想到:如果有一天,本地所有方言全都寿终正寝,宗乡会馆里都以华语或英语作为沟通语言,又会是怎样的一番光景?到了春秋二祭,仪式用方言,祭者听不懂,用华语英语,被祭者(老祖宗们)听不懂,滑稽兼尴尬之余又何止是个代沟问题!
       提到“讲华语运动,“站长”曰:“讲华语运动之所以如此“长寿”,用经济学的术语来说,是因为有需求,甚至可以说需求越来越大。”
       然而,从另一个角度来看,是否也是“有关问题”越来越大的缘故?如果没有问题,没有需要和必要,又何必年年劳民伤财?(据说还可能逐年加重,这好像不符合经济原则?)
       无论如何,世间很多事物,道德以及价值观等等,放弃容易,再要寻回?谈何容易!李总理的提醒(林文)是实在的:方言看来是不可能恢复到以往的盛况了,至于应不应该恢复的问题(谨只是一种心意或心愿),那就要看你对逐渐远去的传统还有多少的感情了。

9.7.2014

2014年7月6日星期日


非牺牲方言不可?                                                    

     这两天联合早报上都有关于“讲华语运动35周年”的重点报导。今天的头版标题便是:“李总理:放宽方言使用不务实”。

     据报导:“李显龙总理认为目前放宽方言使用是不务实的想法,不过他指出,方言还是有运用空间,在特殊情况下,政府会破例并恰当的使用方言。”

    个人相信政府的决策(英语第一,华文或母语其次),肯定都是经过深思熟虑的,对人民和国家前途有害的事物,当然必须清除,但不解的是:既然确定方言“有害”,为何还能被破例使用?什么又是“特殊情况”?例如大选时期?

据报导:(在鼓励家长应多鼓励多支持多辅助孩子学华语的同时)“李总理提醒家长不要用过于严厉的手段,勉强孩子学习语文,因为这往往会带来反效果。”

李总理的用意和关心显而易见,但现实里(也是个人的经验),在如今的学校教育制度情况之下,如果家长们不时时刻刻密切留意儿女的学习进展(不单只是语言而已),一时不察或松懈,可能还会“害了孩子”而悔恨不已。这也是为何本地家长宁可缩衣节食,为了孩子的学业前(钱)途,都要不惜重金寻访名师,以致补习学校如此火红吃香的缘故。其中除了有无可奈何的“严厉”,还带身不由己的“凄厉”!

提及“严厉的手段”和“反效果”,政府对本地华族方言的“封杀”不可说不“严厉”,但求为华文华语“开路”,却似乎没有顾及其中所隐藏着的种种“反效果”(包括两三代人之间的沟通问题和感情因素)。其实,方言和华文华语除了有无法分割的血缘关系以外,都多少根植于同一传统文化以及价值观之上。两者是有相辅相成的作用的。

如果一刀切的把方言视为是华语的“癌”,有碍华语的茁壮成长,必须以“严厉的手段”来清之除之。就有点像医生只会利用“化疗”来“除癌”,到头来除了大伤元气,不一定能根除,还可能落得个两头不着岸或两败俱伤,这点哪个“医生”又能写包单?

最终:凭良心说,是的:在公共场合会常听到有人以华语交谈,但所谓的“华语”十之八九如果不是支离破碎,半生不熟或词不达意的,就是参杂了各种英文,马来文以及方言的“混种华语”(见附文)。你大可以傲然说这就是新加坡风格的华语,但如果拿到中港台等国际层面,能有效沟通吗,(就别说写)如果讲华语不能和“华文民族”有效沟通,在经济,文化上又有什么助益,学来何用?这又算是教育成功或“讲华语运动”的成功吗?

6.7.2014

附文:

“混种”语言                                                                     

     那天和家人在市区一间中档日本餐厅吃晚餐。由于是晚餐黄金时间,餐馆门庭若市,餐馆里餐桌与餐桌之间距离很近,因此邻桌的人讲话都能听得很清楚。有两个30岁上下的华族女性就坐在隔壁桌,两人看来都是已有家庭的工作女性,一坐下来便滔滔不绝,谈话的话题基本都离不开工作,家庭以及子女教育。

     我对她们的私事没什么兴趣,但无奈成为听众之一,她们的“语言风格”却令人有点坐立不安。因为:她们虽然基本讲的是华语,但里头却参杂了许多英文名词,往往三句话里就有两句是如此。

     这里头有两个可能性:一是她们的中文词汇有限,需要英文来辅助和“解救”(既然如此,为何不干脆讲英语算了?莫非英语也不很在行?)。第二就是一种习惯或甚至懒惰的问题,也是一种对语文语言的不讲究,给人直接的感觉就是文化品位层次不高。我国政府前些时候所大力宣传推动的讲华语运动该不是鼓励这类型的华语罢?

     或许,今时今日在本地还有(华)人愿意以“华语”交谈已经是很值得庆幸的一回事了,无需要求太高。如此这般的华语,许多本地人或许会觉得更有亲切感(就有如Singlish),只是:养成习惯之后,一旦来到国际层面,例如需要和来自华语“母国”的中港台人士交流沟通时,会不会出问题(或许可能还是个“经济问题”,别忘了在本地学华文华语其中还有个“通商中国”的前提因素)?而想象中的类似情况例如:我们的国家领导再“亲民爱国”,想必也不会在国际会议上大讲Singlish 罢?为何州官不敢点灯,却让小民去放火?

     这种“语境”不由令人联想到本区域的华人峇峇。当年他们南来的祖先肯定都有着深厚华文文化传统,曾几何时,由于语言文字的失传,他们的所谓文化如今只剩下了一个传统躯壳(可能还只是个小传统)!如此因循,在日益恶化,混杂不清的“双语环境”下,再过些年又会是个什么世界?!

 
18.3.2014

2014年6月19日星期四



任人唯贤?                                                    

     最近和一些音乐圈里的老朋友聊天,才知道近年来本地一些官方以及半官方机构,在聘请音乐指导员(或其他类别指导员)时,除了许许多多有关指导员和学生之间“相处”的“安全防范”条规(这或许也多少透露了如今教育界一些世风日下的隐忧,有关官员人人自危,处处防人的不正常心态,更别说什么“尊师重道”或“尊老敬贤”了)以外,还非常注重文凭。

     由于这种没头没脑(?),迷信(?)文凭的观念日趋“严重”,以致有些经验老到,在有关圈子里教导几十年,有一定成绩,表现和贡献的朋友,由于文凭问题,居然被拒于一些学校,机构的门外,就连个“再试用”的机会也没有!讽刺的是:有些他们早年教导过的“小朋友”,工作经验不多,但因为有文凭在手,反而更受到青睐。

     这种现象其实在其他行业也时有所闻,时下年轻人多拥有学士甚至硕士文凭,一旦有所取舍,老一辈的职场人士无论拥有多少年的工作经验,往往还是败在文凭的有无和大小之上。

     是的,当今世界,什么都讲文凭,实际工作经验和能力反而显得次要,就算发生过许许多多的假文凭事件和笑话,人们对文凭的信心还是坚定不移。但文凭真的就能代表一个人的能力吗?(其他行业不说,在音乐这块,有时一个博士的能力不见得就会比一个学士或甚至没有文凭的人强)还是只是一张让那些没有“任人唯贤”的勇气和眼光的机构部门主管一纸自圆其说以及方便的“护身符”?

     官方时常强调的“任人唯贤”只是局限于国家社会的高层还是不分高,中,低层和业务性质一律一视同仁?就犹如真正的教育精神-有教无类。又假设:如果“贤人”都没有文凭,或者文凭不够大,有关方面还会因为他们是“贤人”而委以重任吗?如果有关部门主管不能辨别贤愚或有眼光而没有勇气逆流而上的去“任人唯贤”,是否同样也是失职(尤其是后者)和浪费人才资源?

     最终,只能以文凭取人的机构,部门主管,永远不可能成为“贤人”,更不会了解何谓“任人唯贤”,一来没有必要,二来也容易惹祸上身,以致后患无穷,还不如“多一事不如少一事”,“退一步海阔天空”。

     可悲者,因为文凭挂帅,或未能真正落实“任人唯贤”,“任人唯贤”竟沦为口号的一种!

19.6.2014

2014年6月7日星期六


莫名其妙的澄清                                                    

     经常看到联合早报的“特此更正”(尤其过去几天),照例只更正错误而毫无歉意表示,早已习以为常(时至今日,又有谁会注意,在意更正与否?),今天却看到一则耐人寻味的“澄清”。

     在昨天的联合早报头版新闻“李总理:学校须是清贫子弟提升平台”里末段提及:“如今仍负责国初(铜)乐团的何惠农(76岁),也记得总理这名学生。他说:“李总理非常热爱音乐,吹的是竖笛……………..”

     今天联合早报做出以下澄清:“本报昨天刊登的封面新闻《李总理:学校须是清贫子弟提升平台》,文中写道负责乐队的老师和李总理的接触。实际上总理只是偶尔参加乐团的练习,并没有正式加入铜乐队,总理当时学习的乐器是单簧管。特此澄清。”

     看了有关“澄清”不禁有点疑惑:

(一)     如果总理真的“非常热爱音乐”为何不正式加入乐队?

(二)     一个有纪律,好的乐团/乐队会允许任何人“偶尔参加乐团的练习”吗?

(三)     反过来说一个有责任感,富有团体意识的人会不定期出席团体练习吗?

(四)     特别声明“实际上总理只是偶尔参加乐团的练习,并没有正式加入铜乐队”是在暗示总理并不以参加铜乐队为荣?

(五)     竖笛不就是单簧管的别称吗?

这究竟是什么“报导”和“澄清”?!是什么人要求澄清的?这种小事真有必要澄清吗?其用意是要提高总理的形象吗?

8.6.2014

2014年6月3日星期二


艺术与行政管理的死结                                                    

     最近在报上看到有关本地媒体发展管理局修订现有的“公共娱乐与集体法令”,推行“定期执照计划”,让艺术团体自行为活动分级。但建议遭到45个艺术团体的反对。

     问题关键在于:“让艺术团体自行为活动分级”看似给与艺术团体某些自行决定的自由,但本质上却仿佛是发给这些艺术团体一条绳子,让他们自己捆绑自己,绑得不好不当还可能面对惩罚(绳之于法?!)!对艺术工作者而言,这种自我设限(从艺术的角度来看,在某种程度上似乎有点像自宫)大大违反了艺术实践本质上自由开放的基本精神和原则。

     据说媒体发展管理局设有“顾问团”以及“委员会”,不晓得这些所谓的“顾问团”以及“委员会”里头的成员又有多少是实践艺术家(不包括那些不食“人间烟火”的所谓艺术理论家,艺术评论家)?如果他们是艺术家,原则上他们会同意为艺术设限吗?如果他们根本就不在同一条船上,或从来没上过这条船,那他们又有什么资格来决定以及制定这些限制条文?

     另外来说:无论团体或个人并非贴上了“艺术”的标签便可以肆意妄为,个人也不认为作为艺术家就一定要负起社会责任(这种事或许更适合由那些一心以天下为己任的“艺术家”来做罢?),这对一个艺术工作者而言未免太沉重了,其实:无论是否从事艺术,只要诚诚恳恳,兢兢业业,能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便已足够,也对得起社会了。

     不知道媒体发展管理局设条例的目的是否是要艺术团体“负起某种社会责任”。亦不清楚这些艺术团体是否以反映社会现状以及精神面貌为己任(社会真的需要这些吗?到头来,谁又更需要谁呢?)?并且乐此不疲,除了和“绳子”有关连的事,其他都不能干?如果是这样,媒体发展管理局便有点像“与虎谋皮”了?!反过来似乎也一样!

      无论绳子落在哪一方,也无论哪根绳子,都有个解不开的死结!看来:以我们目前现有的机制,官方和艺术工作者,团体仿佛一直都在两个有心无意,或有意无心,先天性接收不良的频率上,沟通于是成为了电影标题-Mission Impossible(不可能的任务)。

3.6.2014

2014年6月2日星期一


乱世,政治                                                    

     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世界似乎有几年相对稍为的平静。但韩战刚停息不久,越战又来了,在法军撤离越南之后,自以为比法军更厉害的美军又来了,最终结果和法军一样狼狈退出。南北越在世人同情的目光下终归统一。然而这个曾被美,法两国变相侵略的国家,刚喘了一口气之后,马上又挥军进入柬埔寨,成为另一个侵略者!最后还和在越战时期曾经帮助,支持过它的中国打了起来!

这种种国与国之间是非混乱,乌烟瘴气,背信弃义,忘恩负义的现象,归根结底都和政治利益有关。而无论是什么种族,语言甚至信仰,只要有人的地方就难免有政治。

从一个悲观但现实的角度来看,凡事只要有了政治意味,意图,就没有真正的诚信。并不是不想要诚信,因为就算有,在种种精打细算的考量和牵制之下,含金量(诚意)也不可能高。另外,来到政治,手段和目的最为重要,诚信作为门面尚可,但并不是最关键和必需的,一不小心,偏高的诚信往往还是失败的主要原因。因此,搞政治就和做生意相似-由于利益至上,因而尔虞我诈,无商不奸,老实说:来到这个你死我活的战场,不奸怎行。

从种种“不良迹象”看来,搞政治似乎并不怎么高尚,但身在其中(或乐在其中)的人却往往都有很高尚的理由,因为他/她们都声称以及“坚信”做出种种为世人所不能理解谅解的事(甚至不仁不义),为的都是国家,群体等等“大我”(例如秦始皇)。另一方面:“大我人等”除了掌管国家机器,决定国家前途以外,还可以随时成为教育,文化甚至艺术方面的专家和领导。

与此同时,他/她们也经常身不由己(以致言不由衷),因为几乎所有的决定决策,基本(或表面上)都是群体的决定,以“大我”的利益为取向,无论个人同意与否,无论在个人道德良心上能否过关都不在考虑之内,换句话说就是:无论最终或最初的决定是对是错,都不存在或尊重个人原则,只有少数服从多数的游戏规则。当然,其中不免也存在一言九鼎或人微言轻的现象,那就看资历深浅和功力高低了。

你不能说他/她们没有理想,他/她们的所谓理想太强烈了,强到他/她们甚至可以把自己的理想硬加到他人身上而不自觉。一旦极端起来,凡是和他/她们的理想有所出入或相左的,可能就会被认为是“不爱国”甚至“卖国”!

如果你是个政治中人,你可能会有同志,战友,但真正的朋友呢?或许物以类聚,但朋友是否也担心有一天你会为了“大我”而把他们给牺牲掉?反过来,你又会不会也这样想?

所谓乱世并不只是绵绵不断的大小战乱而已,最为根本和关键的还是人性,是非,价值之乱!

哀哉!!

3.6.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