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为联合早报更正
前些时候曾经为联合早报更正过,今天(28.7.2011)在联合早报四方八面版又看到了一些错误和不准确的报道 - 胡文雁小姐的访谈文章{给我一个美丽的世界}以及{笛子独奏音乐专场}。
先讲讲记者(胡文雁小姐,下同)和郭永秀的访谈,记者最明显的报道错误是:“直到上世纪70年代末,他考进当时的人协华乐团……….. 。” 对不起,上世纪70年代末我还在人协华乐团,永秀那时并没有在乐团,他参加的大概是60年代末业余时期人协华乐团吧(差了10年!)。
和永秀也算是熟人了,80年代刚从澳洲回来的时候还给他上过几堂和声课(同时还有周炯训和苏家珠等),我对永秀的印象和记者有点不同,永秀一向是个有多方面兴趣的人,为人一般也平易近人,很少得罪人(不像我),也一点没有记者所说的“刻板严肃,不拘言笑”以及“古板”(有多方面兴趣,平易近人的人可能古板吗?记者“阅”人不准吧?)。但从所列出的名衔和所参加过的各种活动以及经常发表乐评来看,也许是自我期许,但永秀显然不是个低调的人(实际上或许和记者所形容的“热水壶”以及“外冷内热”有异曲同工之妙。记者又“阅”人不准了?!)。我和永秀也曾同时参加过一些音乐活动,在发言方面他总是“当仁不让”的。
我对永秀所说的:作曲是他一生最大的事业也不能理解,因为对待一项“终生事业”,如果不能朝专业发展,没有穷一生的精力,甚至不惜孤注一掷和斩钉断铁的决心,是很难有所成就的。多年前在我的一个学生身上就曾经体现过这样的精神,可惜该学生条件有限,最终“壮志未酬”,但也总算“活过”了,虽败犹荣。
记者最后说:“郭永秀也将指挥新加坡茶阳(大埔)男声合唱团演唱四首歌曲,并由李诸福指挥的拉丁马士弦乐队担任伴奏。记者的意思是郭永秀和李诸福同时一起指挥演出吗?如果只是郭永秀一人指挥,为什么不直接说“由拉丁马士弦乐队伴奏”就好了?干吗那么啰嗦!
同一版的艺苑,记者也为一场西洋长笛音乐会作预告。标题为:{阿尔维拉呈献笛子独奏音乐专场}。咋看之下还以为是洋人吹中国笛!虽然从广义上来说,西洋笛也是笛子的一种,就有如黑人,白人,马来人,印度人都是人一样,但来到新闻报道便要讲求准确和直接明了,不能“模棱两可”或“黑白不分”,难道这也算创意?
实际上,在中文里,一般讲到笛子,指的都是中国笛或竹笛。而西方管弦乐团里用的笛子(Flute)一般都称为长笛,西洋笛或西洋长笛。
除此以外,有关作曲家Steve Reich 的名字也错了(报上印的是Steven Reich)(注)。
访谈文章一开始,记者便开宗明义的说:40年来郭永秀写了数不清(!)的曲子,不知记者又有没有意识到,这些年来所犯的错误是否也有迎头赶上之势?!
外一章
这一阵子似乎都在为联合早报当检辞检字“义工”,但联合早报从来也没有任何表示(我的博客发表之前曾有照会报馆)或作出任何更正,报道上的偏差错误也还是常见,看来有点白费工夫!作为一个联合早报任劳任怨的义工和长期忠实读者,下去我是否应该和有关“上头”讨点功劳?
注:查过Michael Kennedy 编的Oxford Concise Dictionary of Music ,Steve Reich 的given name 除了Steve 以外只有Stephen和Michael ,并没有Steven。Steve Reich 应是最标准通用的名字。
28.7.2011
通过此文让我看到一种真诚、一种责任、一种精神。也看到了笔者为人处事、则无旁或、通情达理的美德,新加坡文化界需要这种品格和精神,发现笔误或许情有可原,潘君此文看似还有点那个--与某些文人相比已经算“客气”了.....,相信:新加坡的音乐史实不是单靠“写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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