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1日星期四


U 转与品味                                                        

 

昨非而今是,在一些情况下或在一些人的观念里可能是与时并进,但对另一些人来说,也可能是一种“冤案”。

记得许多年前,有次从港务局大厦(PSA Building)开车出来回巴西班让(Pasir Panjang)时,看见前面许多车子在做U转,不明就里的,我也跟着排队,一转之下,结果当场被抄牌罚款(忘记了有没有被扣分?)。

没看清楚有没有U转牌就贸贸然U转,当然是犯法,罪有应得。只是,仅仅几天后再经过同一地点,发现U 转已变为合法!

今天在联合早报上看到了梁文福歌曲《麻雀衔竹枝》解禁(只因为里头有几句粤语而被禁播23年!)的报导。对此,梁文福先生倒只是淡淡的说:“他也认为国家相关的政策随着时代而有所不同,对本地创作起鼓励作用。”(真的吗?本地创作必须仰赖国家政策?)

梁文福先生也说:“……… 可见真诚的创作经得起岁月的考验。”(是借机宣传,还是当年的语言政策经不起时间的考验?)

昨天在联合早报上看到了“贴纸女”(为圣淘沙设计本土特色指示牌)的新闻报导。“贴纸女”(被记者尊称为“本地艺术家”!)之前被控涂鸦。如今,本质相同的“艺术”行为被合法化以及认同了,“贴纸女”就意气风发的说:这样的语言Go Fly Kite, See No Touch等等)最能展现新加坡人的特色。(您认为呢?这也是圣淘沙有关当局的观点?)

个人认为:涂鸦或有高下之分,但如果属于“破坏”公物或私产性质,都是损人利己(或不利己)的犯罪行为,和艺术精神是两码事。而真正的艺术肯定能登大雅之堂,它也并非一些“语不惊人誓不休”以及“无厘头”式的廉价幽默。

有时感觉,新加坡的困境和悲哀之一是政治和艺术经常出现有意无意的价值混乱,就有如:权力可以决定U转的对错以及品味(或新加坡人特色)的导向!

 

2.8.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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