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的尊严
人有尊严,音乐也有尊严?
文章命题似乎不甚合逻辑,但无可否认的,音乐之中有人性思想感情等等因素。就说品位和品味,往往,一种乐品也代表了一种人品。因为有了“人气”,音乐仿佛也显得有自己的“尊严”甚至骄傲。又如“物以类集”,人品好的人,其乐品一般也不会差到哪里去。
谈到“物以类集”,有时把一张用料上等,设计优雅的桌子和几张普普通通的椅子搭配在一起,都仿佛会“听到”桌子的忿忿不平!人更不必说了。
按照“人人平等”,“人无贵贱”的普罗观念。似乎每个人都没有贵贱之分。但实际上,无论先天后天,也或许天生我材必有用,人还是有优劣之分的。从能力素质而言,每个人的品性才具都没有雷同,因此所受到别人发自内心的尊敬尊重的程度也不相同。只是:有时尊敬一个人和喜欢或亲近一个人是两回事。因此:便有“敬而远之”的情况。这种种来到音乐也一样,无论流行或古典。
在西方尤其是英美,交响乐团演奏流行音乐早已有之,其中除了民族文化属性,也好西方音乐发展历史背景因素有关。
演奏古典或严肃音乐的乐团也涉足流行音乐的现象后来在亚洲地区也逐渐常见。另外,也许和潮流有关,近年来在本地除了交响乐团的筹款音乐会一般也会演奏流行音乐以外。一些专业或业余的华乐团体也经常在音乐会当中穿插西方流行曲或中,港,台,日,韩的流行曲或甚至为流行歌手作全场伴奏!
这种“行为”和50-70年代华乐圈的风气大相径庭 -毕竟那是个还将流行歌曲视为靡靡之音或洪水猛兽的年代!那时,在音乐会上演奏流行音乐,就算路数(格调)相近,都不免会被视为“大逆不道”!
无论是偏见或者守旧,这就是当年一般所认同的“音乐尊严”-华乐队就应该正正经经的演奏华乐。但无论见仁见智,这里头还是不无“真理”-华乐器和华乐队先天性(自然而然)的比较适合演奏华乐。毕竟,那时的华乐基本还是为华乐队量身定制的,有些虽不免略为简陋,但顺应华乐器的个性及性能。
今天,大约不会再有人认为华乐队演奏各国流行曲是件“罪大恶极”的事。问题是放着好好的华乐不奏,而去演奏流行曲,其中动机心态却常教人唏嘘!诚然:如果这是发自内心的喜欢而去做,那是无可厚非的,也理应尊重。但如果只是一心想利用流行曲的人气去招徕或委屈求存,除了谈不上诚意,也是一种自卑以及缺乏自尊的行为!
记得多年前又一次出席了新加坡交响乐团的筹款晚宴,在酒店舞台上娱乐来宾的除了交响乐团团员,还有几位特邀的流行歌手和乐手(看来其实他们才是当晚吸引一众财大气粗“善长仁翁”的原动力!)。其中有位流行歌手落力呼吁捐款之余,或许有感而发,半开玩笑半认真的对乐团说:(大意)“往日你们高高在上的好像不怎么看得起我们。今天终归还是需要我们的帮忙,但愿往后能对我们友善客气点……………”说这些话或许有其“前因后果”,但当时在众目睽睽之下的乐团大概也有点尴尬吧(他们又愿意如此吗?)?从另一个角度来看,也许该流行歌手也不无自卑之感,总之感觉有点两败俱伤就是。
其中不无讽刺的:一个你一向看不起的人有一天居然“施舍”与你(还说风凉话?!)!更有甚者:“下里巴人”居然有恩于或甚至姿态高于“阳春白雪”!这世上荒谬的事还真不少!
也许,只要在人屋檐下或有求于人,就不必太在意尊严了?!只是:作为一个有志气的艺术工作者,你会怎么想?
16.5.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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