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30日星期一

妓女与环保?!



在今天(30/4/2012)的联合早报影艺版上看到了记者李亦筠的文章- “妓女与环保”。令人惊奇的是李亦筠小姐的思想开放程度以及文章的天马行空!


文章从妓女“瞎扯”或“秀逗”(?)(李亦筠小姐自我形容)到“环保”(注1),洋洋洒洒,别出心裁。虽然“环保”有其“出处”,也不失幽默,但两者之间的接驳以及和后来的联想事例难免令人有牵强之感。


根据有关文章,李亦筠小姐是个素食者,但在她的文章字里行间,却颇能“谅解”别人的丈夫的“食荤”心切!(注2)姑且不论其中是非,只是:不知道李亦筠小姐结婚了没有?(也算是一种“资格”罢?)若然,“为了或许还有挽回婚姻的机会”,她是否也会“曲意逢迎”或“努力配合”?


读到李亦筠小姐说:“我对妓女是尊敬的”(注3)的同时,不禁想:李亦筠小姐对妓女的尊敬是否和她对莎士比亚,曹雪芹或她的偶像奇士洛夫斯基(Krzysztof Kieslowski)的尊敬等同?这点很重要,作为记者,应该讲求文字详细准确。


其实我也尊敬妓女,但我只尊敬古代的妓女,例如中国清初文人孔尚任笔下,“桃花扇”里的李香君或19世纪法国文豪小仲马笔下的茶花女。更重要的是:我尊敬的是李香君和茶花女的气节和品位,而不是她们的“专业”。从前的妓女沦落风尘多有其无奈悲苦的一面,而且通常都是身不由己,非其所愿,和今天的情况和心态是大不相同的。


谈到“环保”,个人感觉李亦筠小姐这篇文章和最近教育部企图倡导的“品德”教育(“品德奖”)肯定起不了“环保”的作用。


还记得联合早报总编辑“换班”之际,接任联合早报总编辑吴新迪先生曾表示 - “他同样认为早报必须扮演好文化守卫者,传播者和推动者的角色,才不辜负华社和时代所赋予的使命和责任。”不知道这个“宣言”如今还有效吗?


但我还是相信报纸是有“教育”读者的作用以及相应责任的。但有时读者的意见或对报纸也有“反向教育作用”。


“最后建议”李亦筠小姐不妨读读今天联合早报交流版陈俐颖读者的文章-“更应关注社会风气的败坏”。



1:李亦筠小姐文章里所谓的“环保”指的是多人“共用”一个雏妓。


2:李亦筠小姐文章有关文字:


“妓女的存在还有其他好处:如果今天丈夫告诉你,他因“生理”因素需要去嫖妓,你如果还爱他,可以多看点“性爱宝典”电影,增加夫妻鱼水之欢乐趣,或许还有挽回婚姻的机会 …………… 。“(什么逻辑?委曲求全?!联合早报的文化风格?李小姐的“姐妹淘”们又会怎么说?)


3:我有点好奇,李亦筠小姐声称:“我对妓女是尊敬的”。假设在李小姐的姐妹或“姐妹淘”之间,突然有人有意从事这种如今和“环保”挂钩的行业(对不起!只是假设而已),李小姐会支持和鼓励她们吗?



30.4.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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