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11日星期五



破镜重圆?!                                                  

     今天在联合早报看到标题“烧死前女友监20年 德士司机上诉被驳回”的新加坡新闻。有关新闻提及:“患有严重压郁症的离婚汉林金标,因不堪熊美玲屡次拒绝与他破镜重圆,难熄心中怒火,把她活活烧死…………..”。

     从有关记者对“破镜重圆”的理解和应用,不禁令人想起了台湾前总统陈水扁的“罄竹难书”“经典”事件。

     “破镜重圆”这句成语是有典故的,以下是摘录自网上的一段有关文字: 

       南朝末年,隋文帝杨坚灭掉了周围的南陈北齐,建立隋朝。其中陈国将亡之际,陈国的驸马徐德言和他的妻子乐昌公主看到了天下统一是大势所趋,自己的身份又是隋朝消灭的重点对象,预料到夫妻必然分离,就将一面铜镜一劈两半,二人各执一半以作日后重逢之信物,并约定每年正月十五到街市去卖镜以为联系手段。陈后主由于门外韩擒虎,楼头张丽华的昏庸无能终于亡了国,徐德言流落江湖,而乐昌公主则被俘虏,隋文帝杨坚把她赐给灭陈的功臣杨素作为奴婢。
  一对恩爱夫妻,在国家山河破碎之时,虽然劫后余生,却受尽了离散之苦。盼到第二年正月十五,徐德言颠沛流离,赶到长安大街,果然看见有人叫卖半片铜镜,而且价钱昂贵,令人不敢问津。徐德言一看半片铜镜,知妻子已有下落,禁不住涕泪俱下。他不敢怠慢,忙按老者要的价给了钱,又立即把老者领到自己的住处。吃喝已罢,徐德言拿出自己珍藏的另一半铜镜。两半铜镜符合为一,并且打探到妻子的下落。两人暗中联系。后来这件事情被杨素知道,被他二人的真情深深打动。立即派人将徐德言召入府中,让他夫妻二人团聚。最终夫妻二人携手同归江南故里

      从有关典故看来,“破镜重圆”只用于恩爱夫妻(并非一般男女朋友关系),其中充满令人感动的以及永志不渝的爱情。

      如今用它来描述有关(血腥暴力?)新闻,除了显得不伦不类,也大煞风景。如此文字,够得上联合早报一向自我标榜的专业吗?又会否误导当下正在学习华文华语以及华族文化的年轻读者?

12.7.2014

附文:

准确与细致

        今天在联合早报上又看到“原肃毒局局长涉性贿赂案”的报导。该报导大标题是“徐秀兰诉衷情  怕丈夫不原谅”,报导内容还引用了“倾诉”的字样(………徐秀兰曾向主要调查员“倾诉”……..)。

        单看大标题 - “徐秀兰诉衷情  怕丈夫不原谅”除了令人有点不知所云以外,在这有关法律场景下,用“诉衷情”或“倾诉”等迹近浪漫的形容词,也让人感觉造作以及不通。一般来说:“诉衷情”或“倾诉”的对象应该是对其有好感以及信任的人,其中甚至还有情爱的意味。对一个非亲非故和明显“有所图”的调查员“诉衷情”或“倾诉”,除了显示当事人的无助或无知(?)以外,是不是有点不伦不类外加怪诞?不晓得记者是否有意在文字表达上“创新”或故作“幽默”,只是当事人此刻在“水深火热”之中,不知记者又能否理解或感受到?无论如何,这也多少和报导(形容)的准确性有点关系罢?

        谈到新闻报导的准确性,昨天在同一报纸的“校园@爆米花”版读到两篇学生记者(?)的音乐演出报导。两篇报导都附有照片。照片的解说分别为:(一)中正中学(义顺)的午餐音乐会,管弦乐队在竹林旁演奏。(二)交响乐团演奏了许多经典歌曲,包括著名乐团The Beatles 的经典老歌。问题是:照片中的“管弦乐队”以及“交响乐团”连一件弓弦乐器也没有,能称得上“管弦乐队”以及“交响乐团”吗?如此报导,若非有关学生记者缺乏音乐常识,便是粗心大意或不够认真(有关编辑也如是?)。这样批评,并非吹毛求疵,假如我们看远一点,这些现在的学生记者也许有一天会成为真正的报馆记者,编辑甚至主任!(也许,有些当年的学生记者如今已是报馆记者,编辑甚至主任了?!)如果他/她们继续保持同一知识水平或态度,我们的报纸就前途堪虑了!

        古语说:“凡事豫则立,不豫则废”是很有道理的。另外,世上许多事都是由小见大的,专业态度的形成也不外如是。英文里有句一针见血的话:The Devil is in the details. 正是此意。

 1.11.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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