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30日星期日

我们学生的心灵素质!

       平心而论,所谓教育不一定就是指学校教育,但家庭教育或社会教育的名堂远不及号称“百年树人”“心灵工程”的学校教育形象的“伟大”“正式”和“专业”?于是一旦出了问题,学校教育便往往首当其冲的成为了议论焦点?!
       新加坡的教育价值观也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变质”的?!这也许只是个人的感觉?但有迹可循的是近年来层出不穷和“务实”有关的现象以及“凶兆”(?),例如学生考完试烧语文课本泄愤(?!),校长嫖妓或涉贿,老师行为不检点丑闻,学生家长动辄投诉老师甚至校长,把学校当成学店,把老师当成店员,把自己当成顾客 ….......... 等等等等!!!!这种种(罄竹难书,可能列入世界排名的?)局面究竟是什么原因所造成的?!有人能或敢回答吗?
       个人怀疑这和我们已经根深蒂固的“务实”价值观有着不可分割的因果关系?就看看今天学校里的所谓“道德教育”(类比从前的“伦理”和“公民”)受重视的程度或许就能有所理解?老实说,以今天举国从上到下的价值观“生态环境”,相比其他数理科化学科,“道德教育”肯定显得不够“务实”,别的不说,要靠“道德教育”来获取好成绩或进入名校大学肯定是希望不大的。于是,无论愿意与否,在“务实”的前提之下,“道德教育”便无可避免的成为了课程当中的“鸡肋”- 食之无味,弃之可惜!(其实沦落到如此田地,弃之一点也不可惜,只是谁要当“道德杀手”惹来骂名?)
       是的,真正的教育是从塑造一个人的人格品行开始和结束,性质就和艺术一样是一种“无用之大用”(平时看似无用,一旦国家有难,它的“用处”就显现出来了),和“务实”仿佛沾不上边?只是,我们难道真的忘了什么是“教育的初衷”,忘了教育是立国之本又是否是一种极为短视的“务实”?
       讲了一大堆老生常谈,就因为日前碰到一件事。其实说来也不是什么新鲜事。由于我在作曲业内的一点小名气,常常有年轻学生上门求助(多数来自名校),我一向也把它当成是一种社会义务。学生有时单身前来,有时成群结队。整个过程从电邮联系到见面交流,常让我深深感受到时下年轻人的教养一斑,这种感受不幸仿佛有点“一代不如一代”!
       前两天就有一组名校学生联系我说有个学校Project需要和我做个专访。联系电邮看来还挺有礼貌,于是欣然应允。回复后,过了一两天才有学生代表来电洽谈有关事宜。一谈之下,发现这些学生都很忙,以今天的普遍学校“教育”情况,这也可以理解。在商量会面时间的过程当中电话里仿佛听到学生代表和其他学生在轻声咨询商议 …........... 会面时间问题还没真正解决,学生代表居然问我:(为了她们的方便?!)可否到她们学校进行访谈!我拒绝了,还没有机会解释,电话就突然断了 …..........
       拒绝的原因除了我家有种种的方便,例如有关音响设备以及种种免费提供的材料(CD和乐谱,还有茶水),因此一般这类活动都会在我家进行。或许更关键的是:(就不说尊重或为长者着想)我不能接受这些学生在有求于人的情况下还优先考虑自己的方便?!学校和家长到底是怎样教她们的?!
       约半小时后学生代表发了个电话短信给我,对突然断线也没有解释或表示歉意,只是问我同意不同意她们所决定的会面时间!
       至今还提不起劲回复,还在考虑是否要回复或者拒绝访谈要求。类似这种事经历多了,心里难免有气,也不知道这次事件会不会就是我终止这类社会义务的“最后一根稻草”?!
       在本地,学生娇生惯养自私自利的事时常有所听闻,我碰到的也许只是冰山一角?!如今看来仿佛是一种“大势所趋”或“大势已去”?!既然学校和家长不能教导这些学生一些正确的(待人接物)价值观,或许就让她/他们碰碰壁,让社会现实来启发她/他们吧?!
       如果学生是一个国家的未来和希望,他/她们可能是未来的老师,校长,家长甚至各类领导或国家“栋梁”,如今常看到的许多年轻人的价值“景观”能令人宽心吗?!
1.5.2017



2017年4月26日星期三

关心?催债?

       这些文字本应该在主流媒体如联合早报发表?但你知道啦 …...........!!!!
       该来的终于来了?!前两天收到公积金局的“催债信”向我追讨新币9000元的Medisave top up! 并“威胁”:再不交就要罚款!
       我自1992年离开人民协会以后便不再是一个全职受雇用者,在南洋艺术学院兼职时也不知道(忘了)学院有没有替我缴交公积金?如此粗枝大叶是因为我从来也不操心这个,这也包括了后来的Medisave,因为,当一个人有雇主以及固定收入时,这些都仿佛是“无关痛痒”,会无声无息“自动”解决的事。
       只是“好景不长”,1998年离开南洋艺术学院后到今天都是一个收入不固定的自雇者,所缴交的公积金也自然有限。
       约10年前公积金局突然(?!)开始要我填补Medisave,我都没有积极回应(但有向其解释),理由是我认为自己可以解决自己的“生”“活”问题(到目前为止事实上也如此) - 除了自己小心注意保养身体,自80年代起还购买了不止一种个人保险,直到现在每年都还在交保费。只是:这种“解释”除了显示个人的“天真”,有关方面又有可能听得进去吗?!
         Medisave这个“创举”(或一种显示官方算计精明的“阴谋”?)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的,但我的困境是:就不要说(也不希望!)Medisave最终能给我带来什么方便(?!),如今我已超过退休年龄,如果在负担个人保险费(我们全家人都有买保险)之余还要用个人仅存有限的积蓄来填补Medisave,这无疑是在加重家庭开支负担。如果要省下点钱来应付Medisave而放弃供了这么多年的保险会是明智之举吗?一旦放弃了,这些经年累月累积起来的保险优势以后还买得起吗?若不幸有紧急需要时,现有的Medisave又能够解决问题吗?
         Medisave本来属于个人公积金的一部分,有关当局从公积金划出来是为了对付(或制止?)那些一早把公积金花光的“刁民愚民”?以免最终加重政府的负担(这也是聪明的政府废除可能“后患无穷”的养老金制度之后的一大“明智之举”?),但在防范那些没有责任感的人的同时也仿佛在惩罚一些有责任感的人?
       诚然,对官方来说,(如果“无利可图”?)有些事是既“麻烦”而又不“务实”的?但真的没有可能以Medisave制度施行之前的一定保额保险来抵消Medisave吗?尤其是对那些有一定年纪又没有各种医疗福利的自雇人士而言?早知道政府会“英明”到这种程度,当年或许就不应该买个人(以及家庭)保险,虽然也许保险不嫌多,同时,也可能是一种为己为人甚至“为国”(?)的一种行为,但又你有这种钱和这种必要去买额外的保险吗?!
       一个政府必须“聪明”是可以理解的,但如果精明过头到了类似“商鞅变法”的程度,最后会不会“作法自毙”甚至祸延后代?!
       并非有意“犯法”,也并非一面倒的反对Medisave,从一些方面来看Medisave或许是政府关心人民的一种方式(同时也不排除自我保护?有时:一不小心会不会变成“爱你反而害了你”?),只是:这种“关心”,人民是否真能感觉得到,或有需要时能方方便便的从中受惠?就有如自己掏钱包买东西那么方便?不必还要填表格去申请?毕竟这些还是自己的钱不是?!
27.4.2017



2017年4月24日星期一

文化价值的差异?!

       近日在网上看“人民的名义”这部中国反贪腐背景下的电视连续剧。不觉已看了20多集,渐渐,一开头的那种紧扣人心的感觉有点松弛了,但还是很有看头。
       或许不要过分追究影片里头的某些情理逻辑(毕竟还只是个电视剧?),就说从剧中人物对话里所显现出来的文化底蕴深度,无论是正派反派都令人很强烈的感受到那种文明大国迎面而来的凌厉气势。
       还有就是那不可或缺以及不可忽视的“诚意”,当然:这种“诚意”的具体体现是建立在不可或缺的“财力”和“才力”之上。
       同样是“政治”宣传片,本地的制作一比之下,无论“财力”和“才力”都明显“落后”!讲“落后”也许还算客气了,其实真的要说就是一种智慧表现上的天壤之别?!
       或许(?),除了“财力”和“才力”以外,最重要的还是有一颗“诚心”?于是有人就说:新加坡有许多事,包括一些语言语文政策等等等等 …...... 往往万事俱备但就是缺一个“诚心”的“诚”字?若然,这些种种“动作”(?)又会有个光明的前景吗?
       另外,此地几乎事事强调“务实”,“务实”也许没有错,但现实中往往多流于急功近利 - 只看眼前表面或数字数据,而不从长远的角度去考虑其中文化和价值?!问题是,长久以来雷厉风行的家长式管理,已令到许多人都丧失了独立思考的能力和意愿,这种精神上被动或放弃的现状除了来自教育方针和价值?而领导人的行为,对普罗大众也不无上行下效的作用?于是我们的普遍文化品位价值基本就“等于”领导人的文化品位价值,领导人多有文化,人民就多有文化?!于是:我们的“政治”宣传片的文化底蕴和品味也只能到此为止?!
       什么样的人养什么样的鸟,同样的,什么样的人看什么样的影片(报纸也一样?)。“政治”宣传片的性质往往有如宣传广告,动机和目的无疑是要“感动”人民理解和认同一些政策方针,我们的“政治”宣传片要“感动”的又是哪些人,如果这些宣传片广受欢迎,这些受到“感动”的人代表和体现了我们普遍的文化底蕴和价值观? …........... 可悲乎?!
       难道,这就是“务实”的结果或后果?!
23.4.2017



2017年4月22日星期六

人民的名义

       近日FB上有人推介这部名为“人民的名义”的当红中国电视连续剧。
       虽然,无论从剧名或剧情来看,这似乎都是一部在当今中国如火如荼的反贪腐背景下的应时应景产物?但还是必须说,这是一部很好看,也有一定文化内涵深度的电视剧。虽然只是戏,但从电视剧里,我们也可以感受到种种仿佛是充满中国特色的文化底蕴和聪明才智所糅合衍生的正义凛然和深沉阴暗。只能说:中国政坛的水深,是李白的“桃花潭水深千尺”所望尘莫及,而里头真诚友情的成分也肯定远不及个人或国家利益考量。
       此剧引人入胜之处除了内容情节,更关键的是因为其背后的财力以及政治力量(?)的支持,而成就了这部呈现在我们面前剧力万钧高潮迭起的制作。当然,不可忽略的还是其中所蕴含的中国人深远文化价值观和种种古今中外皆然的人性。
       以前觉得电影(或电视剧)就是电影,娱乐为上,然而经过了岁月洗礼,对人世间种种有一定的认知之后,如今看许多电影,其情节内容却从最初的“不可信”到“不可尽信”以至到今天的“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或深信不疑!
       事实上,今天世界所发生的许多事(也许从前也如此?),其荒谬怪诞之处往往比小说还小说,比电影还电影。因此,对于电视剧中令人感觉不可思议匪夷所思的好人好事以及坏人坏事,我都能照单全收,并且相信它们都是真实的,原因无他,到了一定的年纪,事情见多了,虽然不一定就能接受,但或许更能理解世事的无常以及无奇不有!
       写了以上这些只是一时有感而发,其实还没看到全剧的四分之一,只是对此剧至今还“感觉良好”。担心的是:看过许多电影和电视剧,其中虎头蛇尾的不在少数,希望不是这部。
22.4.2017


2017年4月19日星期三

尊重与责任感!

       今天偶然第一次在网上看到2015年我的作品《新婚别》(Separation of the Newly Wed)的演出视频。当时因为某种原因而没有出席现场演出,后来有了视频也没有人通知我!
     《新婚别》是一首根据中国唐代诗人杜甫的同名诗而创作的一首四重奏形式乐曲,不同于一般四重奏的配器是,其中除了有声乐部分(女高音),还有中西乐器(双簧管,二胡以及琵琶)。
     《新婚别》是1980年代应荷兰籍双簧管演奏家Joost Flach 之邀而创作,在1988年新加坡艺术节上首演。当年的演出者除了Joost Flach本人以及两位人民协会华乐团演奏家黄歆峰和吴友元以外,女高音还是来自英国的Sheila Molinuex,因此还请来林曜帮忙为这个声乐家作中文拼音辅导。
       从视频上看,2015年的这场演出似乎有点排练不足的感觉,这仿佛是今天许多职业(不是专业,真正的专业精神不是这样的?!)演奏者和职业音乐团体的通病?(业余团体由于有“先天不足”的自知之明,一般还比较认真的去努力准备,虽然演出效果一般也只是差强人意)
       虽然可能基于一些条件和原因,演出效果未能达到理想程度,但个人还是比较欣赏双簧管演奏者以及女高音的表现和努力,最低限度,他们都忠实于原谱。最令人失望的却是是琵琶部分,其中居然有擅自“改编”的成分!这是一种非常不尊重作曲者以及不专业的表现!
       是的,或许中西有别,一般华乐演奏者在演奏古曲或民间音乐时都有“自由发挥”的习惯,但来到现代创作也如此!除了专业观念赶不上时代,莫非也成为了一种迹近涂鸦陋习?!
       或许,在今天的社会(尤其在本地?),无论是对待艺术创作或前辈长辈,“尊重”都是一个“奢侈”的要求,但起码的责任感呢?
       对了,还有一个小插曲或可以反映现在年轻人的责任感:当时该演出的负责人和我接洽时提及有关乐谱演出费用问题,我说了一个数目,同时也补充:你们如果有经济上的问题,费用可以豁免,这个负责人(也是个年轻的音乐家)很认真的坚持一定要付费以示对作曲家的尊重!只是至今,有关费用还渺如黄鹤!
       今天新加坡的普遍中西音乐水平比3 - 40年前的确提高了不少,但许多有志于此的年轻人的态度习气(甚至骨气?)却仿佛已今非昔比,所谓时代的进步究竟是福是祸?音乐又真能陶冶一个人的性情吗?官方所谓的优雅社会在其“文化产业”的认知心态下最终又会有什么结果?是瓜是豆?或许,只有时间能告诉你了?!
20.4.2017



2017年4月17日星期一

香港人的讲话艺术?

       最近有朋友到香港游玩,期间到深水埗一间名为中兴大药坊的中药店帮人买点中药材。由于人生地不熟,已经到了店所在的桂林街还蒙查查,还要问路边的店家到桂林街该如何走?不幸,遇到的可能是家黑店?店家居然“很婉转有礼”的说不知道。朋友还客气道谢,令人啼笑皆非的是:朋友从该店出来举头一望,就看到了桂林街的路牌!
       这种事,我也碰过,那年和太太慕名到香港著名的镛记去吃烧鹅,来到中环威灵顿街(?),一时搞不清方向,于是便请教路边的店家,
店家(不知是否和镛记有仇?)居然斩钉断铁面无表情的说,从来没听说过有镛记这个名堂的酒家 …...........
       被愚弄的朋友后来将此事贴上FB,还心平气和的说是碰到“文明的老粗”(?),于是,又引来了各种各样的回应:有人觉得香港人(还是和1960-70年代一样?)先敬罗衣后敬人,该朋友也许在他们眼中显得衣衫“褴褛”?有人认为香港人懂得讲话的艺术,更有人为该朋友庆幸 - 没有被“店家”骂广东粗口!理由是你没有“交关”帮衬,还麻烦人家,不给你脸色看已经算很有修养了?!
       这些回应有些显然是志在“落井下石”寻开心,有些则看来仿佛真的认为是朋友的“少不更事”,不能埋怨香港人的这种“独特文化”?
       个人倒觉得,从一般情理来看,一个人必须向人问路时,多少有点求助甚至“求救”的成分,一个有助人之心的人,在这种情况下会为了表现自己(古怪?)的幽默感(?!)或文化特色而让一个外地人走冤枉路吗?如此除了不道德,会不会也有点虐待狂的倾向?
       诚然,这只是一小部分香港人的行为,碰上了,也只能学香港人说:遇到“衰神”!感到欣慰的是,据该朋友说:后来碰到类似的情况,好人好事还是不少。
       问题是,为何许多FB网友对这种事居然能漠然视之?是事不关己或已“曾经沧海”?以至价值感麻木而是非不分?!他们认为有些事逆来顺受是应该的?!谁叫你无知或者“笨”?!
       无论如何,扪心自问,下回有需要问路时,你希望遇到善心人还是懂得讲话艺术的坏人?如果有急事却不幸碰到“衰神”,你还会那么潇洒自在吗?
16.4.2017



2017年4月11日星期二

法律的迷思和迷失

       每个国家都应该有法制和法律,但作为法制和法律基础的法典或法律条文,往往就和圣经一样需要专人来解读(或诠释?),虽然解读者都是学有所长的有关专家,有时甚至还能决定或造成一些人的生死!但毕竟本身都还是人,和“神”的境界还是有所不同。
       讽刺的是,各种律法的产生仿佛主要是因为普罗大众的“有所需要”(!?),但一般普罗大众对那些用来保护或对付他们的深奥复杂法律条文内涵往往却只通了六窍(一窍不通!),毕竟,法律是一门专门的“学问”,也是一些有志于此的“聪明人”谋生或致富之道?问题是来到法律诉讼,一般凡夫俗子,突然面对排山倒海迎面而来天书般的种种法律条文,自己无法“自理”时(就和老人痴呆或残废一样?!),就要仰赖这些“聪明人”的“聪明才智”,这时,财力大小就显得非常关键!
       诚然,这种事古今中外皆然。因此,就和没有钱决不能生病一样 - 没有钱就只好勉为其难的学智者“退一步海阔天空”,就算多有理也要忍气吞声,千万不要学人家打官司(看看最近的城市丰收教会案件那种天文数字的大手笔律师费,又有几个人负担得起?!)!可疑问是:法律(或作为一名律师)的基本精神和初衷不是建立在公平正义之上的吗?曾几何时“公平正义”变成了“金银财宝”?!也就是说:有时或很多时候,“正义”还是必须靠金钱来伸张?!
       但无论如何,打官司有钱也只是一个必备有利条件,运气也至为重要!譬如说:最近的城市丰收教会案件,三个主审法官里“只有”一个持不同意见,形成了二对一的局面,(无论孰是孰非?)就对某一方面形势有利了?可是这又夫复何言?法官们毕竟都是本地有头有脸权威顶尖的法学专家,虽然不免有个人对事的观点看法,但判辞说法基本都严格按照法理判例,虽然各有说法但毕竟也算是有凭有据,可出来的结果却是南辕北辙,也引起了社会上一些争议,是否法律也没有绝对(好像是白问了?!),那我们对法律还能有十分的信心吗?法律最终会不会无可奈何的也成为了“鸡肋”的一种?!(食之无味,弃之可惜?)或更不幸的“偶尔”成为有财有势的人行凶作恶的“帮凶”?!
       看来,还是和没事别胡乱生病的道理一样,上天保佑,永远永远也不要踏入法院公堂!因为球是圆的,法律仿佛也是?因此:往往就像歌曲《忘尽心中情》里的一句:此中胜负(生死)只有天知!
10.4.2017



2017年4月6日星期四

敏感?!民怨?!

       近日本地仿佛是个多事之秋?有新加坡少年到国外寻求政治庇护,有外来宗教导师发表敏感言论而遭罚款驱逐,网上还惊见有印度妇女殴打华族妇女的视频 ….............. 等等等等!!!!
       以上的事例多少都与政治以及宗教种族有关,基于国家安全考量,新加坡政府一向对有关宗教与种族的课题非常敏感。这点许多新加坡人也一般也能理解,对有些事在很大的程度上也都采取了十分包容的心态。例如特别给予某个宗教团体(非法?)停车的方便等等 …........... 从这种种看来新加坡人来到某种“关键”时刻,一般还都是顺从(也不排除“节哀顺变”的成分?)和敏感的。
       问题是,官方在一些有关宗教与种族敏感课题上是否都有令人能够信服的处理方式?从“小”见大?别的不说,就说“停车问题”,让某个宗教团体每个星期都非法停车一次?但对于某个族群一年一度慎终追远的活动却不能给予同样的方便就很难令人理解?难道就为了“赚”那一点罚金而不理会人们(缅怀先祖那一天)的感受?那人们心里会怎样想?会不会产生一种“公平不公平”的疑问?
       诚然,来到和政治有关的事物,因为人类与生俱来的种种劣根性,结果往往都是“成王败寇”之后再“在商言商”?!或许,有些事将来会有因果报应,但当下并没有所谓公平或不公平?况且,执政政府也是人民投选出来的!问题是,我们高薪聘来以及一脉相传以“务实”为基本信念的“贤人”们难道不明白“物极必反”的道理?他们认为一些“不公平”的事会因为情势所趋而就变成理所当然?他们绝对“信任”新加坡人一向以来的“顺从”而从未计算过其中的存在和逐渐积累的风险?
    “贤人”们平日除了参考“官媒”报道以外,是否也应该上上网以及坐坐公交德士?严格来说,这不是个有空没空的问题,而是和“工作”(就不要说使命了?)息息相关的重要环节?也可能是一种最真实的新加坡经验,若能常常微服深入民间了解民情,或许,对“敏感”二字的解读就会比“高处不胜寒”更为深刻?!
       讲这些,不是不够“敏感”,更不是存心“作乱”,只因对土生土长的这片土地还有一点感情!虽然无论好坏,新加坡在许多方面已“今非昔比”!
8.4.2017



2017年4月2日星期日

清明

        昨天下了半天的雨,今天一早起来,感觉空气特别阴凉,突然想起,今天是清明节,是华人传统里祭祖扫墓的日子。一时之间应节似的,少年时读过的清明诗都逐一浮现在脑海里。最先“映入眼帘”的自然就是杜牧的《清明》:

清明时节雨纷纷,
路上行人欲断魂!
借问酒家何处有?
牧童遥指杏花村。

       毕竟时空有别,此地的清明节并不比杜牧诗中的“清明时节”,虽然,“暮春雨景”,“酒家”,“牧童”和“杏花村”等等只能在脑际心中可望而不可即,还是令人悠然神往的,也连带对这个混杂了人气鬼味的清明节产衍生了无限遐思。
       只是自从昔日此地广东人的坟场碧山亭从“阴间”转为“阳间”之后,不知有多少年没有拜过山了(无山可拜也!讽刺的是,自从“阴间”转为“阳间”之后,以前到碧山亭一带乘搭的是地上交通,如今往往行走的却是地下道路)。但小时候跟着父母家人年年不辞劳苦的带着祭食元宝蜡烛等等上山的情景却还依稀在目。
       那时拜山和拜年虽然性质大异,但一样都是重要的华人“倍思亲”时节,对小孩来说好处是“有吃有玩”,坏处是来回无奈都要挨上一番“舟车劳顿”(碰上这类时节往往人潮汹涌,交通阻塞,长时间被困在长长的车龙里,当时的巴士没有冷气,环境既闷热又摇摆不定就像在坐船!)!
       从前的人虽然一般读书不多,但一般都比较憨厚淳朴,也还懂得慎终追远,就像是为了延续族群生生不息的使命/宿命而万里回归的鲑鱼一样,年复一年的都在不辞劳苦的重复着父母祖上遗留下来的传统习俗。在今日的教育和社会价值观之下,我们的下一代或下下一代还会留存多少这种思想?!还愿意每年一度不辞劳苦长途跋涉去对先祖致敬?!或许,常常能在心中想念感恩父母养育之恩已经很不错了!
       不知曾几何时,清明节已经和唐朝杜牧的《清明》渐行渐远,此时此刻的心情却更接近宋代诗人黄庭坚的《清明》:

佳节清明桃李笑,
野田荒冢只生愁。
雷惊天地龙蛇蛰,
雨足郊原草木柔。
人乞祭余骄妾妇,
士甘焚死不公侯。
贤愚千载知谁是,
满目蓬篙共一丘!
2.4.2017


附旧文:

慎终追远?

       昨天在网上看到了标题《文化小坡中文书市枯荣笔记》的文章。
       作者以回忆的心情以及洋洋洒洒的长篇文字详尽叙述了新加坡华文书店的兴衰,这里头除了同时映照了本地华文教育的兴衰,种种“共同的记忆”也难免多少触动了许多1960 - 70 年代本地末代华校生的“悲情”?
       之前也读过一些味道相仿文章,个中“情怀”都不免有若隐若现的叹息成分。只是叹息归叹息,现实归现实,其中许多作者(华校生?!)在当年母语华文面对劫难时,又都做了些什么?现在来写这些另类“伤痕文学”,和老派的读书人所讲究的“读圣贤书,所学何事”仿佛也没有什么瓜葛?!除了“自怜自叹”之外又于事何补?若要感叹,或许就感叹自己读了“圣贤书”之后却还是无法沾染一点文天祥的正气吧?!(今时今日还有这种思想当然也未免天真?!)
       诚然,人在屋檐下的心情以及无奈都是可以理解的,但“已上岸”的“为虎作伥”之余还“无病呻吟”却总令人不齿。
       绝非语言沙文主义(在此地也绝对轮不到?),也无论今天的价值观导向如何,华文华语还是我们这一辈人的父文母语,也是我们父母祖上的祖上 ………… 的语言。
       慎终追远,不是一种人性的高贵情操吗?但现实里,为了既得利益或只是将自我陶醉,无病呻吟诉诸文字,其中所不经意所流露出来的“欺师灭祖”“贼喊抓贼”丑态却屡见不鲜!幸亏(?!),本土下一代对此可能也早已麻木不仁了?!感情隔了一层新移民下一代对此大约也会无动于衷?以后又会是什么光景?!
       清明节早已过去,但每当看到这类显然是饱受母语熏陶,文笔上乘的“怀旧”文章,总会想起宋朝高菊卿的诗句:

南北山头多坟田,
清明祭扫各纷然。
纸灰飞作白蝴蝶,
泪血染成红杜鹃。
日落狐狸眠塚上,
夜归儿女笑灯前。
人生有酒须当醉,
一滴何曾到九泉?!

       人心不古,自古已然?此时此地,于今尤烈?!
6.6.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