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10日星期三

音乐与政治         
         日前,和一群朋友看了一场华乐演出。散场之后大家一起吃宵夜,边吃边谈,话题自然从音乐会谈起,不知不觉谈锋却渐渐转到本地的政治。有趣的是,平时不曾联想到,涉及两个风马牛不相及领域,在不经意的谈话和议论之中,在某种精神内涵方面却有令人惊异的雷同!
         首先,先厘清一下一个乐团和一个国家的相似之处(不同的地方一目了然,不必多说):两者都有一个“施政”最高决策人- 音乐总监和总理(或总统,国家主席等等)。虽然,关系一个团体或国家前途的施政方针或不完全是一个人的主意,但最后的决定往往就是由最高决策人(等)一锤定音。因此,最高决策人最终可能是(人民或观众眼中的)英雄,也可能是狗熊。
         当晚的议论者大致可分为两个阵营。一个倾向支持政府领导的政策而反对当晚音乐总监的音乐品味倾向。另一阵营则意见相反。辩论过程当中两方面虽“各有所好”各执一词据理(或喜恶)力争,间中不无火花但也谈不上火药味,最终也不外也就是老友之间的“一壶浊酒喜相逢”而已。(但愿“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已属次要)
         过后仔细回味,发现其中不外主要是对两者“政策路线”改革变新的不解不满,这里头也存在个人的政治认同(与否)倾向,文化专业背景差异以至客观主观的喜恶情绪因素。谈不上什么“学术性”,但贵在坦诚(这点往往比所谓的“学术性”更关键和有意义)。
         这类争议或争论也非第一回了,之前也有面红耳赤的时候(除了酒力,也还有点“谨存”的赤子之心?!),但近来已渐趋平和。
         最近一次,在意见碰撞之间倒产生了一些事后的沉淀反思,也谈不上是什么心得,说来也简单,那就是事无绝对,一个人如果凡事都能抱着诚诚恳恳,实事求是的态度,不为一己的喜恶左右立场,那就已经“善莫大焉”了。诚然,这道理人人都懂,但能不能付诸行动,或许就因人而异了。

8.6.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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