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12日星期五

该生气还是悲哀?



       今天收到一间向我借谱学校负责老师的电邮:

电邮里有关老师说:请你把借谱合约 Invoics 寄过来,不然我们不能付费 ….......

回复:有关合约不是2个星期前接到来信时就马上寄给你们了吗?(当时有关老师还给我一份别人的合约样本参照,我说我有自己的合约,并说如果有什么问题可以联系)

有关老师:是有收到你的合约,但我们的财政部门不接受,因为合约日期是在学校核准费用之前(问题是你一开始又没有讲清楚,而我的合约一般都写当天的日期,你也一直都没有回复)。

       这件事表面看来也没有什么大不了,但仔细想想整个过程:整件事前后总共拖了近2个月,有关演出却是近在眉睫的4月份,如果按一般的商业运作方式,借谱方面没有在合约规定时间里收到费用,学校就不能演出该曲,那乐队不是就白练了?!当然,最初和我接洽的是个熟人,我肯定不会让他难做,只是有关负责老师从头到尾似乎都面无表情完全不当一回事,也没有丝毫歉意表示,仿佛都是我的问题?!

       为何为这种小事动气?首先:因为负责人是个学校老师!而老师在我心目中是有一定形象意义的。作为一个活动负责人,没有相关方面办事经验是可以原谅的,但那种有意无意逃避责任心态以及完全没有想到可能造成事态严重局面的无知却让人不能接受。另外,因为这“冰山一角”也引发了多年来的“积怨”- 在借谱上遇到的种种国内外官僚、不专业不合理以及没有效率的烂事。这种事弄不好除了会得罪人,也可能形成两败俱伤的局面并从此断了有关“财路”!但还是无法容忍那些所谓文化教育机构的办事态度!或许,有些处事方式在一些人看来很不聪明,仿佛小不忍而乱大谋?但事实上有人敢于不计得失“冒犯权威”也能为后来者带来一些方便和好处?因为官僚们总是凡事参照前例安全第一,也不太去管什么是非黑白人情世故?!

12.4.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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