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作怪?
日前在报上看到两位本地年轻作曲家的对谈报导,不由想起30多年前的自己,也和他们一样踌躇满志意气风发!和这两位年轻人接触不深,粗浅的印象是冯国峻是个很努力的作曲家而王辰威则才情兼具且富有文化底蕴。
有关谈论题目内容其实相涉及甚广,并非三言两语可以概括,与此同时,其中也许还有对话者的表达清晰与否以及记者的记录转述理解角度问题?因此,有些看法也见仁见智难有定论,但从整体观感而言,个人以为参与者对有关音乐历史的熟知认识还是很重要,不然有些事便会成了粗浅的“断章取义”?
但引起我注意的还不是以上有关认知问题,倒是冯国峻关于钱“不是很好的理论”这句话。其实“艺术跟着钱(或宗教)走”自古有之,并没什么大不了,如果音乐艺术也是一种行业,为了生存,公平来讲就和其他行业包括一些“教育行业”(甚至“政治”?)一样“论斤论两”又有什么不对?
但就从各行各业包括政治都以以“艺术境界”The State Of The Arts为最高成功标杆的心态例子来看,艺术或艺术家在精神心灵意志上和其他行业还是有所不同?就譬如,有几个生意人可能为了满足一己喜好或悄悄行善而做亏本生意?现实里又几曾见过一个专业文字工作者(例如报馆记者?)会在像FB这样的公共平台上无偿发表诗词文章以抒发心怀或关心社会以及关心文化艺术?有几个乐团音乐家在完成一天的“工作”之后回家还会有兴趣听音乐?或还记得昨晚音乐会的演出曲目?或还有心情听演出录音?若是如此,花钱花时间来支持他们的听众不是有点“冤枉”?
诚然,有钱并非罪恶,但伟大艺术家如梵高或舒伯特之所以令人感觉其伟大,除了才情能力高超以外,还能在没人欣赏生活清苦的情况之下,为一己理想信念和热爱追求不断坚持创作,莫非这才是真正的艺术精神?!
再回到“钱”的问题,在当今这个现实世界,无论做什么,有钱除了好办事,有钱有关系(有势)除了方便沽名钓誉,有时还能决定什么是艺术方向或什么叫做“南洋风格”?还是从前的淳朴年代好?那时候人心没有那么复杂,音乐仿佛也如此,简单的华乐古曲听起来也更有人性?!
以上所讲或许有点愤世嫉俗或对人性要求过高?其他行业不讲,单从一个职业道德角度,作为一个从事文化艺术工作的人,有时总该扪心自问,能否像一个关心社会的义工一样正真热爱自己的付出,或在正直与利益之间有一定的平衡?否则,你的所作所为只可能成就一种廉价虚伪的感动?!
2.10.2021
老照片:30年前的我们,左起,雨果老总易有伍,李粉德,潘耀田和谭泽江在新加坡大会堂雨果唱片宣传发布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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