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2月23日星期日


无论如何也无可奈何?在人世间,就有如棺材一物,法律还是无可避免不可或缺?!可悲的只是:在棺材或法律之前,流泪不流泪都无济于事,也没什么分别?!仿佛都是“死路一条”?!
悲从中来之余,越来越向往有“包青天”的时代 ..........

法律感叹之四:

法律?!棺材?!


       且不论谁对谁错,但现在的世界已很少有“不知者不罪”的观念。人们很多时候在“不确定”的环境里,就像水中的鱼儿,单独行动,一不小心便上钩,集体行动,有时也不免被一网打尽是的,其他鱼儿都没有只有你上钩“上网”,能怪钓鱼捕鱼的人吗?事实上,又有哪个钓鱼捕鱼的人会对此感到不对或内疚的?


       人们不小心或倒霉一头栽进了法律的“恶水”里,就像鱼儿误闯渔民作业水域一危机四伏基本上,一不留意或就是倒霉,你的命运就落在“他人”手中,无论生死胜负,总是渔(或他人)得利,除非你“威猛无比”到能一头撞翻渔船(或像李敖一样本事!或“枪杆子里出政权”!)。
       一般人也不是不认识字或听觉不好,就好像鱼儿也不是不会游泳或逃跑一样,但往往就是不认得那道网,看不懂复杂的法律条文,听不懂法律语言,更难明白其中程序运作的“奥妙”。何况法律里还有可以“讨价还价”或不可以“讨价还价”的时候!也常令人(法律门外汉)无所适从,只是无论是“对付”你或“保护”你,法律虽然“为你我而设”at our service !(突然想起伟大电影导演Stanley Kubrick经典电影《Barry Lyndon》里两个幽默的强盗对他们倒霉的“客户”恭恭敬敬的说:“this is bla bla bla at your service Sir !” 一样令人哭笑不得!,但“讨价还价”,决定往往不在于你和我,最终结果很多时候也不是你我所可以预料想象或理解的,因为法律(游戏规则?)有时不是“人情常理”所能“解释”的?而仿佛更像是为了要“对付”人而设?无论你是好人坏人,也都“一视同仁”?!
       可悲的是,无论是法律或棺材,不管你愿意与否,有必要时,还要出钱去“买”,因为一般人很难自己动手去“做”!这或许比误闯渔网的鱼儿幸运一些 - 总算有个“辩解”的机会,但想深一层,本质或某个角度来说,最终好像也同样是“葬身人腹”
无论如何也无可奈何在人世间,就有如棺材一物,法律还是无可避免不可或缺?!可悲的只是:在棺材或法律之前,流泪不流泪都无济于事,也没什么分别?!仿佛都是“死路一条”?!
       以上文字,说与不说似乎也没什么分别,更改变不了什么?!既然您“不小心”读了,就当成是黑色幽默,笑不笑由你
4.12.2012/23.4.2019


网上图片:棺材和网中的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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