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29日星期日


往事只能回味之:

教学相长

       和学生上乐理课的时候,常常会问学生一个问题:什么是最好的学习方式(或之一)?他们总是有各种各样的答案 …...........
       也许是“好为人师”?1970年代初,几乎刚刚拿到英国皇家音乐学院海外乐理8级考试文凭的同时,便开始“传授”乐理,而且教的还是8级乐理,如今回想真有点“狂妄”。
       所谓的“传授”其实也是一种分享 - 把自己所得到的知识也传送给别人。
       要知道,那年头大家都很穷,虽然对音乐兴趣满满,但根本不敢奢望父母会或有多余的闲钱会来“支持”。华乐器一般基本都是自学的,不必怎么花钱,但西洋乐器和乐理还是总得要找老师学,也要交学费,对于那些还在读书的同辈,这就不是每个人都能负担得起。
       在当时一群人当中,也算是这方面的先行者,因此当我说愿意免费教他们,好些人都很乐意。当时来“上课”的基本都是教育部青年华乐团的同辈中人。
当年的“上课”情景。

       很快就发现,自己学和教人是两回事,自己学的时候只要自己明白就可以了,但虽然是同样的东西,要让别人明白又是另一回事 – 你必须懂得更多,更熟练,更快 …........ 如果常常给“学生”问倒,作为“老师”颜面何在?同时,就算不收费,还是有责任不要浪费别人的精神和时间。
       于是,在教的同时,自己也不断的在充实,大量批改习题作业就是一种很好的温习学习以及锻炼思考的方式 …............ 这就是所谓的“教学相长”?
       这些年来,不断的“教学相长”,还要感谢那些当年启发我的“学生”!
27.7.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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